第十二章 “男耕女织”的诅咒
,一切以内向孤立和向往静止为治理的目标,而其手段则必然是自我封闭。
“稳定”是一个政治概念,而非经济概念,它几乎是中央集权制度追求的惟一目标。以研究明史而著名的黄仁宇在《明代的漕运》中如此描述独裁者们的共同心理:在他们看来,“稳定性的地位总是超越发展和扩张。”也就是说,“稳定压倒一切”,在这一点上,不容争论。
具体到明朝,黄仁宇尖锐地指出,“从一开始,明太祖主要关心的是建立和永远保持一种政治现状,他不关心经济的发展。”他写道:“就明人关心的问题来说,虽然中国向来是世界的中心,但是必须保持其农业特点,不能兼容并包发展商业和对外贸易。中华帝国对外并不寻求领土扩张,同时出于安全的角度考虑,明王朝当局非常想把国土与世界隔离开来。只要能够,同世界各国的交往和联系减少到最低程度。”
对于一个专制型政权而言,影响“稳定”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外患,一是内忧。控制前者的最可靠的办法是杜绝对外的一切交流,与各国“老死不相往来”;实现后者的办法,则是让人民满足其温饱而民间财富则维持在均贫的水准上。
明代治国者分别找到了两个办法,那就是,对外——实施闭关锁国的“大陆孤立主义”,
对内——追求“男耕女织”的平铺型社会格局。
与元代积极鼓励海外贸易截然相反,明朝从创建之初起就推行对外封闭的政策,具体而言,就是“北修长城,南禁海贸”,把帝国自闭为一个铁桶。
在北方,为了防止蒙古势力的卷土重来,明朝修筑了东起鸭绿江、西至嘉峪关的万里长城,全线划分为九个防备区,由重兵驻守,时称“九边”,这些边关成为被官府严密管制起来的边贸集散地。从此,自汉唐之后就绵延不绝的“丝绸之路”日渐堵塞,中国与欧洲的大陆通道上驼马绝迹、鸿雁无踪。
在南边,朝廷下令禁止民间出海,朱元璋在登基的第四年,1371年12月,就下达了“海禁令”,禁止临海的民众私自出海(“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随后二十余年中,多次颁布禁止海外经商的敕令——
1381年(洪武十四年),禁止民众私通海外诸国(“林示濒海民私通诲外诸国”);
1384年(洪武十七年)正月,禁止民众下海捕鱼(“禁民入海捕鱼”);
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十月,户部重申不得与外商贸易的禁令(诏户部“申严交通外番之禁”);
1394年(洪武二十七年)正月,禁止民间使用国外的任何香料和商品(“禁民间用番香、番货”)。
朱元璋制订律法,对于违禁者及私行放禁的滨海军卫官兵,都处以严刑。明成祖朱棣登基后,仍然遵循“洪武事例”,宣布“不许沿海军民人等私自下番交通外国,遵洪武事例禁治。”
在如此严厉的海禁政策之下,唐、宋、元以来的海外贸易遭到毁灭性打击,已经繁荣数百年的泉州、明州(宁波)等大型港口城市迅速衰落,民间的海外贸易从此成为非法生意。
在国门徐徐关闭之际,还发生过一个很突兀的“意外事件”,很多年后,它的“意义”一再被放大,以证明我们是一个多么开放和强大的国家,那就是“郑和下西洋”。
1405年(永乐三年),朱棣委派他最信赖的太监郑和率领一只由63艘大船、两万七千多名随员组成的舰队远航南太平洋地区,这是当时世界上无与匹敌的巨型舰队。在随后的二十八年里,郑和先后七次出洋,史称“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古代史上规模最大的远洋活动。据《明史》记载,此次行动的表面理由是宣示国威,而实际上是寻找失踪的明惠帝。郑和远航所用的海船,由设在南京的宝船厂和太仓的苏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