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铁血兵马俑
段,分别是“农耕”、“军战”和“中央集权”,其最终的结果是把秦国变成了一个无比强大而恐怖的战争机器。
商鞅推出的第一个改革法令是《垦令》,其中心思想就是让整个秦国成为一个大农场。商鞅认为,治国之要就是让民众“归心于农”,大家都去耕地了,民风就朴实而纯正,国力就可强大。在《垦令》中,有二十种具体的办法鼓励及资助农耕。
要让国民都去种地,就必须堵住其他的出路。在历代治国者中,商鞅也许是最仇视商人及商业流通的一位,他视之为“国害”。在《算地》一文中,他写道,如果技艺之士(手工业者)得到重用,那么民众就会取巧并喜欢到处迁徙,如果商贾之士得到重用,那么民众就会议论纷纷并竞相仿效,如此,则“田荒而兵弱”。所以,他提出了众多限制商业的法令,其中不乏极端之举。
比如,他严禁商人贩卖粮食,同时禁令农民购买粮食。在他看来,只要不允许粮食买卖,商人就无从得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因为粮食不得流通,所以家家必须去种地,当家家都去种地,那么粮食产量必然提高。
为了防止商人的活跃,他多管齐下,从工商两端一起着力。
中国历代思想家,无论哪一学派,一般都主张轻税,唯有商鞅独树一帜,坚持重税政策,而且非农产业的征税一定要多,市场贸易的租赋一定要重(“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他认为,只有“重关市之赋”――加重商品的流通税,才能让商人产生“疑惰之心”。秦国的租税有多重,迄今已无完整记载,不过商鞅曾提出,大幅提高酒肉的价格,按原价征课十倍的捐税(“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由此类推,税率之高可以想见。
商鞅还主张矿山国有化,把“山泽之利”全部收归国家,这既可以增加国库收入,又阻挡了一条非农的发财之道。按他的说法,把矿山收归国有了,那些不愿耕作、懒惰刁钻、追求暴利的民众就丢掉了饭碗,不得不重新回到田里去种地。(“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由这段文字可见,商鞅把所有不愿意从事农业的人统统归类为“恶农、慢惰、倍欲之民”。他还命令所有商贾的奴仆必须服役、所有在朝的官员不得雇请佣人,这样一来,既提高了雇工的成本又逼迫贵族子弟必须亲自耕作。
商业之繁荣,关键在于人口流通,商鞅深谙其中奥秘,所以,他针对性的出台了几条极其严苛的法令。其一,他下令在全国进行户籍登记,命令百姓不得擅自迁居,这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开端,迄今仍在延用;其二,他出台法令禁止私人经营旅馆业,其目的是大大减少人口的流动。
此外,商鞅还对货币抱持敌视的态度――这是古今中外所有计划经济主张者的“传统”。他对货币和粮食有一种很奇特的看法,在他看来这两者是互相排斥的,“货币活跃了,粮食就萎缩了,粮食丰裕了,货币就没有用了(“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如果有一斤铜生在国境之内,就会有十二石的粟死在境外;如果有十二石的粟生在国境之内,则一斤铜死在境外。”在他变法的二十余年中,秦国一直是以物易物,直到他死后三年,才开始铸币,由此可见,秦国的商业流通在各国之中是非常落后的。
商鞅的这些变法,前不见古人,用司马迁的说法,“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也就是,变法实施之后,民怨沸腾,三年之后,居然大见成效。
秦孝公见变法初战告捷,当即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庶长为秦国最高行政官员,分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和驷车庶长四职,其中只有左庶长一职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
商鞅开始第二轮更为广泛且深刻的变法。其中最重要的政策,就是建立了军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