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是改革的主战场”
政机关的附属物,并不能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也不能改善经济机制。在命令经济框架下实行层层分权,其结果只能是政出多门,使整个经济 陷于混乱”。因此,他认为“分权的命令经济是一种最坏的命令经济”。由以上的理论阐述,吴敬琏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不应当笼统地把改革的目标定为“分权”,而应当区分性质不同的“权力”,行政性权力需适当集中,经济性权力则应充分下放。既然中国改革的正确方向是建立市场型经济,应当追求的分权就只能是经济性分权,而不能是行政性分权。吴敬琏的这一经济结论与当时思想界颇为流行的新权威主义相当暗合。
对于“企业主体改革派”的意见,吴敬琏认为,单搞企业改革,无论什么方案,都是不足够的,因为“如果企业不是在竞争性市场的约束下进行经营活动,没有竞争压力,无论建立怎样的产权制度,企业都不可能真正具有活力”。相反,厉以宁则对“整体协调改革派”表达了鲜明的反对立场。就在吴敬琏递交了配套改革方案不久后的1986年5月,他面对上千名听众和众多媒体记者说:“中国经济改革的失败可能是由于价格改革的失败,而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则必须取决于所有制改革的成功。”
面对这两种针锋相对的改革意见,中央决策层表现得摇摆不定。厉以宁被要求先在重庆、苏南和上海进行股份制试点的实验,而吴敬琏的方案在6月份的国务院会议上先被肯定,后遭搁置。两大改革流派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这场论战,在改革史上影响深远。中国的经济改革如同一盘不得悔棋的棋局,谁也无法回到过去再次复盘,甚至,在后来的时间段里,即便再重新找回当年的思想,也因时空的斗转、条件的变幻、民众预期的不同而失去了现实的意义。
他们的方案可能都是走得通的。如果按厉以宁的思路坚决地走下去,企业主体在产权意义上被彻底解放出来之后,自然会对政策环境产生巨大的变革冲击,宏观经济的市场化任务很可能因此完成。而如果按吴敬琏的思路坚决地走下去,通过行政性集权的方式推进宏观环境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改造,经济改革的任务也很可能因此完成。
他们的方案也可能都是走不通的。因为,吴敬琏、厉以宁基本上都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范畴内思考出路,而波兰人布鲁斯早在1979年就告诫过中国的同行们:经济体制改革要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条件,必须从制度上采取措施,才能保证不再回到旧轨道上去。归根结底,改革是政治和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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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