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信片
一起扶我上楼,把我送上床,我甚至没有听见她们下楼的响动。
我醒来的时候,也已经不早了。我起床的时间和往常差不多,吃了早餐。我听见妈妈的走动,我像平常一样嚷嚷着叫她别走了。她朝楼下喊:“你真想去上班?要么我给霍斯先生打电话,说你病了。”我回答说:“我为什么要让别人高兴呢?”我没开灯,对着走廊的镜子化了妆,出了门,走两个半街区便是金氏百货了,我没有注意早晨的天气,反正不至于一夜之间就变成春天。店里,大家都在等着见我。哦,气色真好,早上好海伦,海伦早上好。平静亲切而又满怀希望的声音,等着看我会不会晕倒在地,或者歇斯底里发作。贝里尔,即麦库尔太太,戴着她的订婚戒;克雷斯太太自己二十五年前就被遗弃了,然后和某个人来往密切,没错,克雷斯先生消失了。她看着我干什么?老霍斯但凡一笑,总是在嚼自己的舌头。我快活地说早上好。上楼。感谢上帝,我有自己的盥洗室。我想,我敢打赌,对童装部来说,今天可是大好的日子。果然不出所料。从来没有哪天早上像今天这样,我接待了这么多仅仅为了一条发带或者一双小袜子就愿意爬楼梯的妈妈们。
我给妈妈打电话,中午不回家了。我想我应该去王后酒店吃个汉堡,那里吃饭的都是电台的人,我基本都不认识。但是,十二点差一刻,阿尔玛就来了。“今天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吃饭的。”我们只好一起去王后酒店。她强迫我吃一个鸡蛋三明治,不让我吃汉堡包,喝一杯牛奶,不让喝可乐,因为她说我的消化系统可能会紊乱,但我不觉得。等我们的东西到了,准备开始吃了,她说:“好吧,他们回来了。”
我花了一分钟才明白她在说谁。“什么时候?”我问。
“昨晚大概晚饭时间吧。就是我开车到你家,告诉你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可能都碰见他们了。”
“谁告诉你的?”
“嗯,比彻家不是在麦奎恩家隔壁吗?”比彻太太教四年级,阿尔玛教三年级。“格蕾丝看见他们了。她也看见新闻了,所以知道是谁。”
“她什么样子?”我不由自主地问。
“不年轻了。格蕾丝说。和他差不多大吧。我不是告诉你是他妹妹的朋友吗?外表上看,她可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提醒你一下。她也就是一般吧。”
“高还是矮?”我停不下来了,“黑发还是金发?”
“她戴了顶帽子,格蕾丝看不清楚她头发的颜色。不过她觉得是黑头发。高大啊,格蕾丝说她的臀部像架三角钢琴。也许她有钱吧。”
“格蕾丝这么说?”
“没。我说的。我只是猜。”
“克莱尔没必要为了钱结婚。他自己有钱。”
“有钱也是我们的标准,也许不是他的。”
那天下午,我不停地想,我觉得克莱尔会来看看我,至少也会给我打电话。那么,我就可以问他,他以为他在干什么。我自己在心里设想他会给我的几个发疯的理由,比如这个可怜的女人得了癌症,只能再活六个月,她一直穷困潦倒(是他住的酒店里的清洁工),因此他想给她一段安宁时光。或者她因一桩不道德的交易敲诈他妹夫,因此他娶了她,以便让她闭嘴。不过,我没有时间编太多故事,客人川流不息。老太太们气喘吁吁地爬上楼,送给我一个个给孙子买生日礼物的故事,看来朱比利的每一个孙子都是三月过生日。他们应该感谢的是我,我想,难道不是我给他们的生日增添的乐趣吗?就连阿尔玛,看起来也比冬天的气色好了。我想我不是责备她,只不过是个事实。而且,谁知道呢,也许我也一样,如果唐·斯通豪斯像他的威胁那样跑来强奸她,给她从头到脚留一身发紫的伤痕——这是他的话,不是我说的。我肯定会很难过,会尽我所有地帮助她。但是我可能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