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霍姆斯下到墓室,在墙壁上摸索着,期望找到一个进入别的地道或密室的机关。他没有摸索到什么出入口,可靴子的尖头无意中碰进了一道空心的缝隙。霍姆斯蹲下来检查,发现了一个狭小的口子。他身子紧贴着墙壁挤进洞里,随后伸手把提灯慢慢拉过去。一阵手脚并用往前爬,地道越来越宽大了,霍姆斯站起身来,舒服多了。他们的敌人马上就要一败涂地了!可是这地道七拐八弯、忽上忽下的,小个子医生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他的一只手插在上衣兜里,握着火枪,心里觉得稍稍安全些,便继续沿着地道往前走,就在这个时候,平地响起了一个阴恻恻的声音,直吓得他魂飞魄散。
“霍姆斯医生。”蒂尔说。
本杰明·高尔文在马萨诸塞州第一次征兵时就入了伍。他24岁时就已把自己当成一名士兵了,那时距离战争正式爆发还有几年,他一直帮着引导逃亡奴隶藏进这座城市星罗密布的避难所、教堂和地道里逃命。他还参加了志愿者队伍,护送废奴主义者进出法纳尔大厅和其他演讲厅演讲,跟其他志愿者一起筑成人墙,用身体抵挡暴民投掷过来的石块砖头。
不可否认,高尔文不像其他年轻人那样有党有派。大幅海报和报纸上写着应该让这个或那个政治流氓落选,某某政党某某州议会在鼓吹脱离联邦或呼吁调停,可他一点儿也看不懂。不过政治演说家们宣扬的必须解放被奴役的种族,必须对犯有罪行者毫不留情地绳之以法,他却是听得懂的。本杰明·高尔文也隐隐约约明白,他可能回不了家跟新婚妻子团聚了:征兵人员发誓说,如果他不能扛着星条旗活着回家,肯定会用星条旗包裹他的尸体送他回到家乡。
他们在弗吉尼亚驻扎。一天,他们连里的一个士兵不见了,后来在一片树林找到了他,他的脑袋被子弹击穿,身上还被刺了几刀,他的脑壳里嘴巴里密密麻麻全是蛆,就像一个爬满了蜜蜂的蜂房。据说是叛军派来杀个把北方佬取乐的一个黑人干的。
虽说高尔文当兵前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户外工作,在这个国家的这个地方随处可见的这种爬虫,他可从来没见过。那位团副官,禁止战友们踩死这些爬虫,哪怕只踩死一条也不行;他跟个宝贝似的精心照料它们,尽管他亲眼见到了别个连队里有四名士兵就是因为伤口孳生了这种白色的蠕虫而丧命的。
高尔文根本没有料到他身边的人会那么轻易就被杀死。在一声浓烟滚滚的爆炸声中,走在他前面的六名士兵被炸翻在地,死了,他们的眼睛依然大大地睁着,似乎很有兴趣看看其他人会有什么样的结局。让高尔文感到诧异的倒不是阵亡的人数,而是那天幸存下来的人数,因为一个人要从这场战争中活下来看起来是不大可能的,甚至活下来似乎也不是个合适的选择。死尸死马到处都是,多得叫人不敢想像,它们像木材一样被堆在一块给烧了。从此以后,每当高尔文合上眼睛准备睡觉的时候,他的脑袋就会一阵晕眩,喊叫声和爆炸声在耳旁响个不绝,腐尸散发出来的恶臭久久萦绕在他的鼻端。
一天夜晚,高尔文回到帐篷,饿得胃部一阵阵剧痛,发现自己放在睡袋里的那份硬饼干不见了。跟他同住的一个士兵说,他看见是随军牧师拿走的。高尔文对牧师居然干这样的缺德事几乎难以置信,大伙儿哪个不是饥肠辘辘,饱受饥饿的折磨。可发生这样的事情也责怪不了谁。在连队冒着倾盆大雨或顶着炎炎烈日的行军途中,口粮定量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少,最后只有长满象鼻虫的饼干了,而且就是这些饼干,也不够他们吃的。
有时候,士兵们把马尸和腐肉堆放在浅水滩上,结果饮用水里也生了扭来扭去的虫子。瘴气,痢疾……各种疾病都来了,它们统统被称作斑疹伤寒,军医也分不清谁是真的病号谁在装病,只好采取万全之策,个个一视同仁。有一回,高尔文一天之内呕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