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
是在为伍尔夫父子公司销售一季接着一季最畅销商品的路上,而在此期间,他从来没让人搭过车。今天,他毫不犹豫地打弯从坡道边缘绕过,停了下来。当他用门上的按钮弹开门锁时,挂在后视镜上的圣克里斯托弗勋章还在前后摇晃。今天,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了。
搭便车的男人钻了进来,把破烂的小包放在又脏又湿的球鞋之间。早先看见他的时候,莫内特就猜这个人的气味不好闻,事实果真如此。
他问:“你要坐多远?”
男人耸耸肩,指指前方的匝道。然后,他弯下腰,小心地把牌子放在包上。他的头发很稀薄,看上去黏糊糊的,夹杂着一些灰发。
“我知道是哪个方向,可是……”话说了一半,莫内特才想起男人听不到,只好等着他直起身来。这时,一辆车从后面呼啸而过,向前方的匝道驶去,长按着刺耳的喇叭,不顾莫内特已经给它让出了足够的空间超车。莫内特向那辆车竖起了中指。他以前用过这个手势,但从来没有因为这点儿小事。
搭车人束好了安全带,然后看着莫内特,好像在问为什么还不开车。他的脸上布满了皱纹,还有胡茬,莫内特一点也猜不出他的年龄。在老和不老之间的某个点,这就是他所能知道的。
“你要搭车到哪里?”莫内特问,这回是一个个蹦出每个单词,可即使这样,那伙计却仍然只是呆看着他——中等身材,瘦瘦小小,不会超过一百五十磅——“你能看懂口型吗?”他摸着自己的嘴唇说。
搭车人摇了摇头,做出一些手语。
储物匣里有一个便签本,莫内特正在上面写“到哪里?”时,又有一辆车驶过,在车尾拖出一条细长的、公鸡尾巴似的湿痕。莫内特经常到德里去,大约一百六十英里的路途中,有很多让莫内特挠头的路况,仅仅比大雪封路好一些。但今天他认为那也无所谓。今天的天气——跟在乌压压的黑云后面的,将是滂沱的大雨——正好可以让他集中精力不去想别的烦心事。
更不用说这伙计了。他那新来的搭车人,看看便签本,又看看莫内特。莫内特突然想到这伙计可能也不会阅读——对又聋又哑的人来说,学习阅读真他妈的太难了——但他一定认识问号。那人透过挡风玻璃指向前方的匝道,然后张开又合上他的手掌八次。也许这代表“十”吧。八十英里。又或者是代表“一百”?谁知道呢。
“沃特维尔?”莫内特猜道。
搭车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好吧,”莫内特说,“管他呢,到你要去的地方了你就拍拍我的肩膀。”搭车人仍旧面无表情。
“嗯,我猜你会的,”莫内特说,“就假设你心里有一个目的地吧,就这样。”他检视了一下后视镜,然后发动了车子,“看来你与世隔绝已经很久了吧,是吗?”
那伙计仍然看着他,接着耸耸肩,把手掌放在两个耳朵上。
“我知道,”莫内特喃喃地说,“一定是很久了,就像是电话线断掉了一样。但是今天我几乎想让我变成你,而你变成我。”他停顿了一下,“几乎。不介意来点音乐吧?”
搭车人这时把头转向了车窗外,莫内特只好笑起自己来。德彪西,AC/DC,或者拉什·林堡,对这伙计来说都是一样的。他买了乔希·里特新专辑的CD准备送给他的女儿——再过一周就是她的生日了——但至今他还没想起来给她寄出去。最近实在是有太多事情了。一驶出波特兰他就把车打到自动挡,用拇指剥开包装纸,将那盘CD放入了碟片机。他意识到,现在这只是一张用过的光盘了,不再是送给心爱的女儿的礼物。不过,他可以再买一张给她,如果他还有足够的钱的话。
乔希·里特的确很棒,有点像迪伦早期的风格,但更好。他听着音乐,想起了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