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可是,此类主题的评论和论文如雨后春笋……正如鲍勃·迪伦所说,一旦拥有了刀和叉,你总得找点儿什么切一下、割一下。
爱德华·阿尔比、斯坦贝克、加缪、福克纳等人的作品——涉及忧虑和死亡,有时也有恐惧,但是,通常,这些主流作家采用的是更为常见、更为贴近现实生活的创作手法。他们作品的背景局限在理性世界的范围之内,他们创作的是些“可能发生”的故事。他们乘坐的地铁,穿行于外部的世界。还有另一些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又是福克纳,以及诗人t.S.艾略特、西尔维亚·普拉斯和安妮·塞克斯顿——他们的故事发生在具有象征意义的无意识之地。他们乘坐的地铁,驶进了心底的世界。然而,对于恐怖作家而言,如果他已经做足了准备,差不多可以说,他始终处于连接以上两个世界的中间地带。当他发挥到极致的时候,我们会产生一种似梦似醒的诡异感觉,那个时候,时空在拉伸,在扭曲,我们捕捉到了某些声音,可又无法辨别准确的意思和意图,我们的梦幻仿佛现实,而现实却仿佛噩梦一般。
这是一个奇怪而奇妙的地带。杰克逊的山屋就在那里,在那个地方,火车来来往往,很明智的是,车门全部紧闭;黄色壁纸房间里的那个女人也在那里,匍匐在地板上,脑袋紧紧贴在那块模糊的油斑上;威胁着弗罗多和山姆的那些古墓干尸也在那里;还有皮克曼的画像,血怪温迪戈,诺曼·贝茨和他可怕的妈妈。在那个地方,没有清醒,没有沉睡,但是有作家的声音,低沉而理性地告诉读者,华丽的外表往往掩盖着极大的震撼。他还说,你想看车祸的现场。
没错,他说对了,你的确想看。电话那头传来阴间的声音……老宅子里,墙壁后面,从声音判断,那个东西比老鼠还要大……通往地窖的阶梯上,有东西在移动。
他想让你看见所有这一切,甚至更多;他想让你用手去触摸床单下的那个身形。你想把手放在那里,没错。
以上是恐怖作品所起的作用,但是,我坚信,还有一件事是它必须要做的,而且,这件事比其他都重要:必须有情节,能够使听众或者读者着迷,使他们迷失在一个过去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的世界里。它应该像那位婚礼上的宾客,三人中就有一人停住脚步,听他倾诉。
在我的写作生涯中,我始终坚信,小说中情节的重要性胜过作家的任何一项技巧。如果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主题、氛围,所有这一切都毫无意义。反之,如果情节能吸引你,这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计。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来自埃德加·莱斯·巴勒斯,他从来没有入围世界一流作家,但他完完全全明白故事情节的价值。在《被时间遗忘的地方》的第一页,故事的叙述者在一个玻璃瓶里发现了一个手抄本,其后的内容就是向读者展示这个手抄本。他说, “读完这一页,你们就会把我忘记。”这一境界,巴勒斯成功地达到了——可惜,许多天赋和才能都胜于他的作家却没有达到。
在优秀、优雅的读本中,总能发现一个现象,即使最最坚强的作家也免不了恨得咬牙切齿:除了三类人之外,很少有读者会去留意序言部分。
这三类人是:作者的近亲(通常情况下,妻子和母亲);作者的授权代表(以及编辑人员和各色芒奇金们),他们想知道作者在序言里提到了哪些人;在作者创作过程中给与帮助的人。所有这些人都想确定,作者没有昏头,仍然记得他们,作品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
很自然,其他读者会认为作者的序言纯属多余,洋洋洒洒数页,有为自己做广告之嫌,甚至比平装本里植入的香烟广告更令人讨厌。
读者大都是来看表演的,不是来欣赏舞台总监在脚灯前向大家鞠躬。诚然,这种想法不无道理。
我要走了。表演即刻就要开始。我们要走进那个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