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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乞食的猎犬和猎犬的猎物
如此,不如现实一些、实惠一些,我要利用使男人着迷的。神魂颠倒的我的漂亮脸蛋和修长、洁白的肉体来换取男人的金钱!什么道德啦、女人的贞洁啦、羞耻啦等等,都是瞎扯!只有金钱、金钱,才是现实的、实惠的,在这个世界上唯有金钱才能拯救一切……

    赵丽红就是在这种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支配下,完全抛弃了一个做人的最起码的伦理道德标准;完全抛弃了一个女人的最低要求——自尊自爱。

    赵丽红彻底堕落了。

    就在她被那个叫胡营的流氓诈骗犯骗奸后的第二个星期,她在哈尔滨市一家夜总会里做了女招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陪小姐”。

    在当“三陪小姐”期间,赵丽红确实初步实现了她以漂亮的脸蛋和修长、洁白的肉体换来大把金钱的欲望。但是,她对此也付出了极大代价——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

    光顾夜总会的人,可说是五花八门,但最多的是三类人:一是手中有权的;二是手中有钱的;三是所谓的文化人。这三种人参加夜总会娱乐也各有不同的目的和追求,就是同一种人也有不同的娱乐方式和消费标准。手中有权的那种人,多数都是来这里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也有的是为了白吃、白喝、白玩,称“三白权人”,其中也不乏专以寻求性刺激为乐的人,但总的来说这种人仍然是少数。手中有钱的那种人,也并非都是来这里高消费的。他们有节制地花钱,比如花上一、二百元点个歌,花几十元要瓶香槟或者破费千儿八百的买个花篮送给哪个歌星,以赢得观众的一片掌声和某个歌手的微笑;当然,有钱人中也有专门来显富的,他们点歌、喝酒不惜一掷千金。个别的有钱人,进夜总会就两眼贼溜溜地物色那些有姿有色的“三陪女郎”,夜总会散后,他们便醉醺醺地在“三陪小姐”的搀扶下钻进汽车,到他们需要去的地方消魂、过夜。至于那些所谓的文化人,绝大部分都是来这里娱乐和消遣的。虽然他们手中也有点钱,但那都是靠写点文章挣点笔墨费或业余兼教得来的钱,来得都不容易,因此他们不敢、也不可能大把大把地往外掏钱……

    恶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恶梦醒来寻不到自己的所在位置。

    五

    赵丽红到夜总会“上班”后,很快就“总结”出一套“经验”,她把目光死死盯住那些既有钱,又肯出钱,而且又好色的人物身上。她从未扑空过。其中给她印象最深的有两个……

    赵丽红到夜总会“上班”后,很快就“总结”和摸索出一套“经验”来,她把目光瞄准那些既有钱、又肯出钱而且又好色的人物身上,而且从来没扑过空。她在夜总会当“三陪小姐”一年多的时间里,陪了不少色鬼,但给她印象最深的有两个:

    有一天晚上,老板安排她去陪一个年轻的“局长”。她来到5号包厢,只见里面坐着一位三十六、七岁的男人。此人确实年轻、潇洒、彬彬有礼,见她进来后,忙站起来说:“您好,小姐,我是从佳木斯来哈尔滨出差的,在佳市×××区工商局工作。本人姓许,因为这几天工作太忙、太累,想到这里放松一下,非常感谢您能陪我聊天、跳个舞……”

    丽红因为已经有了被那个所谓的从F省来的“销售代理商”所欺骗的教训,故根本就不相信眼前这位年轻人是什么“局长”,所以,不管那个“局长”多么殷勤,多么有礼貌,她始终抱着一个信念:只要你肯出钱,我就陪你,如果你想用花言巧语哄我、骗我,不付出点大的代价就占有我,没门儿!于是,她也以礼还礼地说:“许先生,很高兴认识您,今晚我愿为您服务……”

    这天晚上,那个年轻的许“局长”并没有什么不太礼貌的行为,只是一般地让她陪他跳舞、唱歌。临结束时,他从包里掏出500元钱塞给她,作为小费。

    因为干夜总会这行,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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