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香港接纳了彭定康
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包括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令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基本法将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这是经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从1985年7月1日到1990年2月17日的多次修改完善后报请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它是我国对香港地区恢复行使主权后在香港的基本法律,它的修改权应该在主权国家,港英政府岂能修改?但是,彭定康却一意孤行。
1992年10月7日,他抛出了精心策划的香港政制改革方案一一《香港的未来:五年大计展新猷》。
首先,他提出了立法局与行政局分家问题。
1984年7月18日,港英政府就提出过此类动议,它们发表了《代议政制绿皮书一代议政制在香港的进一步发展》。绿皮书宣布,其主要目标是逐步建立一个政制,使其权力稳固地立根于香港,有充分权威代表香港人的意见,同时更能较直接向港人负责。
具体安排如下:
1.逐步改变立法局的组成与产生办法,由民选议员取代委任非官守议员,减少官守议员,并由间接选举过渡到直接选举;
2.逐步改变行政局的组成,大多数委任非官守议员由立法局非官守议员自行互选出来的人选所取代,相应减少港督委任的议员;
3.赋予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更多参与政务的权责,在政府中实际担任类似一些国家由民选代表担任的部长职位,为日后实行某种形式的部长制作准备;
4.逐步改变港督的职权与地位,将来在适当的时候,立法局由非官守议员自行互选一人为议长,港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港督人选,将来可由行政、立法两局全体非官守议员组成的选举团磋商后选出。
港英当局何以如此热切地推行政制改革?香港舆论界道破了他们的真正用心:
港英当局的代议政制改革,如果执行顺利,肯定会带来香港政治制度的彻底转变,在1997年前建立起一个立根于香港、在政治上倾向于英国、能隔离中央主权影响的西敏寺式的政权机构,使中国在恢复行使主权时面临一个既成事实;如果遇到阻力,这项改革又可成为挑拨离间、制造分裂的温床,使中国陷入反对民主同港人对立的两难处境,最终同样可以削弱中国将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能力。
这就是说,英国人在撒走之前,要将香港造就成一个自行其是的城市。它只听命于英国人,只欣赏英政体,只要英式民主与自由,别的一概不要。英国政府想用极短的时间把香港变成一个古怪的城市,一个实施过换脑手术的城市,他们把自己的价值观和思想意识当作最好的馈赠留给这个城市,并包埋在城市的心脏里,这样,即使英国人离开了香港的权力中心,但凭着这些看不见的基因,它们仍可在大洋彼岸遥控这个城市,就像一条驯养多年的猎犬,仅凭一个唿哨就会听命主人。这才是英国人最深的算计。现在,彭定康把过去港英政府的打算迅速付诸实践。在《施政报告》里,他的分家方案是:把行政局和立法局的非官守议员分开,使两局议员的身份不重叠,从而使立法局成为一个制衡政府的独立组织;行政局非正常化,不委任有正常背景的人士进入行政局等等。他还对1991年的选举方案作了大变动:变双议席双票制为单议席单票制;将功能组由以前的21个变为30个,改组别投票单位为个人投票即一人一票,这样功能组别投票人数可扩大至全港270万人,选民年龄由21岁降至18岁。他还采用变相增加立法局直选议员的办法,为所谓的民主派们铺路架桥:扩大区议会职权,取消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