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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一个澳字,便离不开洋人了
,以显示他和别的将军大臣不同。

    他带来了英王的训令,训令上说:当总督抵港上任,或休假期满从英国返港,或任满离港时,军舰及炮台须鸣炮十七响向其致敬。

    璞鼎查穿一身白色制服,戴着有羽饰的三角帽,这使他格外醒目。他身材魁捂,圆圆的脸庞,盾穹突出,眉头总爱皱着,双眼炯炯有神。他平时沉默少言,喜欢独处。多年的军旅生涯,使他养成了枪支一样的性格,只在战斗中活跃。

    按照计划,礼炮要在交接仪式上才能鸣放,但他和巴尔克都认为,经过近四个月的航行,礼炮不知是否受潮,不如演练一番,加上澳门属于葡人管辖,借此可以敲山震虎,煞煞他们的威风。因为葡人在中英战争中表现不好,常常从中挑拨,有坐收渔利之嫌。

    随船带来的军乐队奏起了英国国歌,大英帝国的气息顿时弥漫了整个澳门。坐在船头的璞鼎查看到葡萄牙人的官员乘着当地人的轿子在兵士们的簇拥下急急过来迎接……轰……咚……礼炮响了。

    舰船上响起了英国士兵的欢呼声。

    在军乐声、炮声和欢呼声中,璞鼎查和巴尔克才缓缓走下舰船的舷梯……

    午饭后,稍事休息的璞鼎查与前来迎接的葡人官员马嗲沙(译名)来了一场表演赛。

    参加表演的并不是他们本人,而是他们各自的卫队。吃饭时,马嗲沙看到英人都背着和毛瑟枪不同的枪支,很觉奇怪,便向璞鼎查发问,这种枪比毛瑟枪好用吗?

    那时,在欧洲各国的军队中,最普遍最普及的武器仍然是毛瑟枪。这就是当时陆战兵器中所谓的快枪。毛瑟枪的枪管内没有膛线,子弹是直来直去,如果距离在50米内,射击效果为最好,超过100米,射击效果就会减半,倘若目标在200米,子弹基本上够不着目标了。即便如此,在以冷兵器为主的东方战场上,这种武器仍然给人们以极大震撼和威慑力。

    1510年,明朝正德五年。这一年,明宗室安化王叛乱被镇压,双方战场搏杀的武器仍是大刀长矛,而此时的欧洲,毛瑟枪已经被运用得滚瓜烂熟,由此而生发出来的战术战法正在日趋完善。由于工业文明的丛林已在欧洲拔地而起,久久徜徉其间,各种各样的古怪念头就会萌生出来。首先发现毛瑟枪不尽人意的是维也纳人卡斯帕科尔纳。他先是发现带羽毛的箭要比不带羽毛的箭射得远,命中率也高许多,由此他得到启发,证实枪管内的膛线对子弹具有稳定作用。射击时,枪管内的膛线使子弹飞行时能不断旋转,从而飞得更远,命中率更高。子弹的高速旋转作用是利用高速旋转对称体有其轴线保恃一定方向的特性,像高速旋转的陀螺不容易歪倒一样,使子弹保持头部朝前不会翻跟头。这样,子弹的阻力就相对减小,精度就相对准确,弹道比毛瑟枪射出的子弹平稳和规范得多。

    这就出现了远比毛瑟枪优良得多的来复枪。来复枪就诞生在卡斯帕科尔纳之手。这一年是1510年。

    来复枪诞生之后,并没有立即在欧洲大陆推广,它曾被基督教宣布为恶魔之物禁止使用,因此它被推迟使用了几个世纪,直到19世纪初才渐渐在欧洲战场使用开来……

    璞鼎查是在印度和阿富汗作战期间率先使用来复枪的。那些印度人和阿富汗人使用的仍然是弓箭和短刀。在十三世纪或十四世纪期间,他们曾被中国的蒙古军队教训过,或许成吉思汗的马队和弓箭刀斧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现在他们都步起了蒙古军队的后尘,只围绕马匹马队做文章。在营帐里,他们常常戴着有耳檐的皮帽子,穿着毡靴和皮靴,每人的进攻武器只有两张弓,两个箭筒,一把弯刀,一把手斧,一支带有铁钩作拉人下马用的长矛。此外,还有时刻准备缚人用的绳结。这些就是璞鼎查所遭遇的对手和敌人,说实在的,即使用毛瑟枪,在成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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