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夷入于中国而中国之
朝这一基础之上的。既然这样,他们受到的待遇,就不可能完全与汉人平等。
一些大臣也担心在辇毂近甸安置大批的鞑靼人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要求朝廷给予限制。自洪武时期起,为了消除元朝的影响。促进蒙古族人和汉人的同化,明朝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性措施,以使蒙古人忘掉自己的民族传统,做明朝驯服的臣民。洪武元年禁胡语胡姓;洪武四年禁胡礼;洪武五年再申民间妇女服饰之制;同年,又令蒙古色目人不许与本类嫁娶,违者治罪。朱棣即位后,继承了这一政策。无疑这种强制性的同化措施,是包含着对蒙古等少数民族的歧视的。这与前述的对鞑官的不尽信任,是不利于对他们的怀柔和争取的。致使有的鞑官与明朝貌合神离,“犷悍如故”,一遇变故“甚至乃有为虏乡导者”,“有因事欲北徙者”。
然而总的说,朱棣对鞑靼、瓦剌的怀柔政策是成功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论是边外羁縻卫所的首领军士,还是腹里的鞑官鞑军,大都忠于明朝,并为之效力。他们对明朝授予的封号官爵十分重视,把它看作是极高的荣誉和统辖本部属的依据。他们将朝廷颁发的玺印诰命辗转相传,世世宝之。直到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蒙古土尔扈特部挣脱俄国的羁绊重归祖国时,仍保有“伊祖所受明永乐八年汉篆敕封玉印一颗”,并将其献给清政府。永乐时期北部边境的大体安静,这种怀柔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大批的鞑靼人入居内地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如给鞑官的俸禄过高,以致供鞑官一人之禄可瞻京官十七员半。因而正统时有“以有限之粮,而资无限之费,欲百姓富庶,而仓廪充实,未之有也”的感叹。但这与制驭鞑靼、瓦剌的大略宏图相比,毕竟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