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就这么简单
妇接了回去。
阿大的媳妇就是这样偷偷收集了阿二犯罪的证据,并把牌子也偷了出来,然后连夜逃跑,进京告状。
皇帝接见了阿大的媳妇,听过阿大冤案的案由后,勃然大怒,把阿二抓进京城审判,经过多方查证,终于证明阿二确实犯了罪,皇帝下令罢去阿二的官职,流放三千里。后由于阿二行贿一个大官,才改判六年的徒刑。
阿大的冤案终于昭雪,阿大得以回到家,这时阿大的媳妇已经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阿大给他取名叫做:“阿大二”。当然,这只是一个梗概,原文有13页那么多呢!
史蒂文森曾经说过:初学写作的人,一般都会本能地摹仿自己最钦羡的作品,然后以一种惊人的变化力来转化它。哪怕是伟大的作家,也要经过多年的实践,才能驾御所有拥塞在思想道旁文字的领域。
虽然我的写作那时候还有很多模仿,但是,这在我的生活,的确是个飞跃!
你们家的孩子,或者你自己,大概很小就会讲故事了吧?!
而我,你看,却在9岁的时候才第一次学会!
当然,是用笔讲!
有的人,一生口才都很好,不肯用笔写作……
而我则是因为听说不便而首先学会了“写作”——
写作,是我最好的自我表达方式!
我9岁的时候,助听器还是个模拟的家伙,戴上它,你就别指望能够听清楚语言啦!但是,我却喜欢戴它——因为我喜欢有声音的感觉。
你如果高分贝的损失了听力,你戴上它,就会感觉到声音的存在——这个世界乱哄哄的;当然,你也可以在不想听的时候“关”上你的耳朵……
这个,听力正常的人绝对无法做到!嗯,你是否从来没有过安静的世界?
没有任何声音,人们决不会用声音来传达信息?!
当然,这个世界是虚假的。
荷马,听说是个绝对一流的“声音”专家。
你看,他不用文字,也就是不用写作的方式来传唱“史诗”。
这个据说是因为当时游牧民族没有工具来写作,也就就是缺乏文字传播的媒体——树木或者龟骨——那个时候造纸术还没有发明……
但是,荷马史诗却一点都不因为不是“写出来”而有丝毫的逊色!
看——歌唱吧,女神!歌唱裴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愤怒——
他的暴怒招致了这场凶险的灾祸,给阿开亚人带来了
受之不尽的苦难,将许多豪杰强健的魂魄
打入了哀地斯,而把他们的躯体,作为美食,扔给了
狗和兀鸟,从而实践了宙斯的意志,
从初时的一场争执开始,当事的双方是
阿特柔斯之子、民众的王者阿伽门农和卓越的阿基琉斯。
是哪位神祗挑起了二者间的这场争斗?荷马史诗和《奥德赛》,每部都长达万行以上。共有15693行,《奥德赛》共有12110行,两部都分成24卷。这两部史诗开始时只是根据古代传说编的口头文学,靠着乐师的背诵流传下来的零散篇章,荷马如有其人,大概就是最后把这两部史诗初步定型的职业乐师。
荷马唱这首诗的时候,他双眼失明,耳朵也不太灵便。可是你看,他心灵的诗篇是多么美,多么震撼人心啊!
这不但是西方的,也是人类的“千古绝唱”!
荷马的做法正和我相反。也就是说,我的写作,是用文字,他的写作,却是用语言(声音);在这里,文字和语言,语言和文字,语文的使用,竟然是被割裂开来的。其实,人类大多数的时候,就是这样使用自己的语文的。
写作,或用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