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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三章 拼命是错的、挣钱是对的(二)
了宗教的经院哲学衍生出的天赋、人、自由的意志等等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在此时的大顺,卵用没有,因为大顺这边又不信上帝的那一套东西,也并不耽误历朝历代造反、均田。

    而这些东西,在欧美,是能让统治阶级,尤其是约翰·宾这样家族拥有12万平方公里土地产权的地主,心惊胆战的。

    一旦大顺和法国卡住西部边界,没法对外扩张获取土地,那就只能对内分地了。

    现在富兰克林在伦敦,主要就忙两件事:一个是希望允许印纸币;另一个就是想让宾夕法尼亚从私有业主殖民地,一步到位转为王家殖民地。

    富兰克林是承认主权在国王的,所以转为王家殖民地后,等于土地所有权转为了主权国有,亦即通过和平的方式完成国有化。

    这里的弯弯绕很复杂。

    如果主权归议会,那么北美十三州就是英国的附属,议会是英国那群人控制的;只有主权归国王,北美才能和英格兰在法理上平起平坐。

    约翰·宾作为卷入宾夕法尼亚土地所有权之争的关键人物,毕竟他是家族继承人嘛,对于大顺军队的到来,充满了矛盾的感情。

    里面的事,很麻烦。

    而宾夕法尼亚的大业主,宾家族,主动欢迎大顺军队登陆,也正是因为这里面的麻烦。

    用非常粗略、或者说“庸俗”的话来讲。

    对外扩张,大资本吃肉,小资产喝汤,吃肉喝汤啃骨头。

    不对外扩张,先来的地主,尤其是像宾家族这样动辄几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主,可能要被挂路灯。

    大致且粗略来讲,大致就是这么个“庸俗”的事。

    约翰·宾曾经是个乐无边的少年,叛逆地违背了父母的意愿,追寻爱情,不惜和父母闹掰,娶了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孩。即便家族里一直提醒他,这个女孩可能只是为了分家产,但他确信这是爱情。

    然后,成长了一番,在巨大的……呃,确实挺巨大的,他和堂兄的要继承的家产是12万平方公里……巨大的家产的提醒下,他和那个女孩离婚了。

    亦算是和自己过去中二的、年轻的、激情的、青春的自己,做了个告别和分离。

    过去那个年轻的自己,死了。

    现在这个“成熟”的自己,才是自己。

    于是,现在渐渐明白该如何争取利益的他,在家族都在伦敦的此时此刻,果断地做出了决定,迎接大顺的军队登陆,争取更多的、更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和战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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