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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三章 拼命是错的、挣钱是对的(二)
队的军纪,更是好的不得了。

    大顺的这些精锐部队,是发足额军饷的!

    此时能够足额发饷、且有退伍授田保证的军队,可能独此一份。别看普鲁士军歌吹得震天响,“法王头油充军饷、哪像我们月月清”,实则听听就是,别信。

    既是发足额饷,最起码,不至于跟英军似的,在北美驻扎的时候扛活,卷的工资下降,卷出来城市市民的厌恶情绪:原本干一天活能挣二十斤棒子面,这帮龙虾兵一来,一天十斤棒子面就肯干,这谁受得了。

    大顺的士兵一来不扰民……这倒不是他们素质多高,而是进入一群魔怔人的家里住,担心半夜死了都不知道咋死的。再说本来野战部队也是有扎营纪律的。

    二来也不和当地干活的抢活干,卷的工资降低。

    三来这里的物资很丰富,真的是拿着现金白银,多少商人排着队往这边卖粮食。

    这就更加助长了贵格会的好奇。

    贵格会和宾家族关系密切,鉴于大顺这边禁止传教士,尤其是女传教士进入军营,所以贵格会希望宾家族的继承人约翰·宾,能够帮着传个话。

    约翰·宾作为这里的地主,真正的地主,他家的地有12万平方公里,整个宾夕法尼亚都是以他们家族的姓氏命名的。

    大顺这边登陆宾夕法尼亚,约翰·宾也不可能不出面,来和大顺这边谈事。

    宾家族的人,整体上,道德上讲,是个好人。至少相对于那些清教徒疯子、蓄奴狂人,算是个道德意义上的好人。

    宾夕法尼亚是他们家的地产,和印第安人也算是相对而言比较和平,宗教上也没那么魔怔,算得上北美殖民地的一股清流,竟然没怎么烧过人不说,甚至天主教徒和犹太人也能在宾夕法尼亚生活。

    这年月,不烧人,就算是好人了。

    而后来美革时代,宾家族的境遇,也算是十三州独立“为数不多的进步性”的体现:

    他家的1亿6200万亩土地的地产,全部充公,收归国有。因为比较配合,所以算是开明地主,给了13万英镑的补偿,不像是其余亲英派一样不但不给钱没收而且枪毙。

    这就是进步,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了障碍。

    其反封建性质,主要体现在废除“退租费”上——其封建性质类似除夜权。

    比如说,这块地产是我的,我租给你,你只是租户。而根据封建法权,我有权在我的土地上狩猎——虽然一般来说我不会闲的没事干非跑你的麦地里打猎,但我在我的地产上狩猎,是我的合法权利。我可以不做,但不代表我就没这个权利。

    当然,合的是封建法。

    所以,作为佃户的你,得给我交钱,从而从我这购买诸如“狩猎权”之类的权益。

    这和除夜权差不多,我未必要睡佃户的媳妇,但是我有权去睡。我可以不睡,但佃户得为我的这个特权付钱好让我不去睡。

    在法理上,恶臭的封建味儿太浓。

    所以北美革命期间,没收宾家族的地产,取消封建退租,绝对的反封建的大进步。

    这一点无可置疑。

    包括走私贩子、没收地主财产、取消长子继承制、取消封建法权……这些都是其进步性。

    而这种进步性、以及法国启蒙运动的影响,都使得约翰·宾做出了迎接大顺军队的决定。他已经意识到了危机正在酝酿,并且可能有些事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果不能避免,最好还是选择妥协,多换一点利益。

    历史大势,浩浩荡荡,明眼人在这个时代,都能看清楚有些东西已经不可控制。

    法国启蒙运动的火焰,源于欧洲宗教入脑。也恰恰是因为宗教入脑,使得他们这些反宗教的启蒙运动,又在不自觉中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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