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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尼诗(1843~1890)
准备让伍廷芳代理这一职务。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广大中国居民为之振奋,而充满殖民主义偏见的香港英国官员和商人大为不满。他们认为,港督偏爱华人。他们说,如果华人可以代理律政司,将来按察司缺出,也可以由华人代理了。于是,他们酝酿写信向英国政府告状。轩尼诗只好撤回原议。

    1880年立法局议员吉布请假返回英国养病。轩尼诗打算利用这个机会让伍廷芳暂行占据立法局的这一席位。当他就此事写信给英国国务大臣时,引用香港华人领袖一份呈文的内容说,香港华人在人数上以 10∶1 的比例超过了外国人,应该允许华人参与管理公共事务。轩尼诗还建议改组立法局,使伍廷芳能够比较长期地担任立法局议员。英国国务大臣不同意轩尼诗的观点,但是同意由伍廷芳暂时担任立法局议员,直到吉布返回香港为止,或者以三年为期。

    当时在英国殖民地部有这样一个看法:由于香港总督需要经常与立法局举行秘密磋商,内容会涉及英国与中国的关系,特别是英中关系变得紧张的时候,在立法局存在一名华人议员是很麻烦的事情。

    1880年1月19日,香港政府公告宣布,伍廷芳暂行代理吉布的立法局议员一职。伍廷芳由此成为香港第一个华人立法局议员。虽然立法局只是个咨询机构,华人议员只有伍廷芳一人,而且属于暂行代理的性质,但立法局中毕竟是有了华人的代表。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华人在香港力量的增长。香港华人领袖人物对此感到欢欣鼓舞,他们特意赶到总督府,向轩尼诗表示祝贺。后来由于吉布不再返回香港,伍廷芳被任命担任立法局议员3年。

    1880年5月,巡理府的白吉能返回英国度假四个月,轩尼诗任命伍廷芳代理他的职务,这使伍廷芳成为香港华人中第一个在香港政府中代理高级行政职务的人。此事在英国下院引起了争议。有人提出:为什么伍廷芳既担任有报酬的官职,又担任非官守议员。要求香港政府给予解释。1881年1月,香港政府组织考试局,对中央书院的教师进行考核,轩尼诗不顾各方面的压力,提议增补了伍廷芳、王韬(华人学者)为考试官。

    伍廷芳不负轩尼诗的信任,1881年6月13日,立法局开会时,伍廷芳提出创建车路计划,经过多次讨论,《车路则例》于1882年2月获得通过,为香港开辟电车线路制定了法规。这是伍廷芳对香港交通事业的贡献。

    尽管轩尼诗十分器重伍廷芳,但充满殖民主义偏见的其他英国人时常向他找麻烦。再加上立法局议员权力有限,并且只有一名华人,势单力薄。伍廷芳很难在香港发挥他的才智。这时中国内地正处于洋务运动时期,正在兴办一些近代企业,非常欢迎受过西方教育的中国人回国任职,伍廷芳在接到李鸿章请他回国的邀请时,虽然他在立法局的任期还未满,但他毅然离开香港,返回祖国内地。1882年入李鸿章幕府,多次参与清政府的外交活动,历任驻美国、秘鲁、墨西哥、古巴等国公使。

    辛亥革命以后,伍廷芳站到了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一边。在孙中山遭受封建军阀排挤的艰难岁月,他仍然追随孙中山为“树立真正之共和”而奋斗。

    香港开埠之后,一直对犯人实行笞刑,直到轩尼诗上任,才正式提出废除公开笞刑。

    笞刑,俗称打藤。西洋的笞藤相当于中国从前的笞刑。不过中国是将犯人揿在地上打屁股,西洋则是把犯人捆在木桩上,用皮鞭或藤条抽打赤裸的脊背。这本来是欧洲封建阶级对待奴隶的一种私刑,后来随着殖民地的开发,遂成为对付殖民地人民的一种普遍刑罚。19世纪初,英国人把这种刑罚用来对付印度殖民地人民。1841年英国侵占香港,鞭笞很快就被英国人从印度转到这里对付中国人。

    叶灵凤先生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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