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工程与赈灾
缴同值的绸缎银两。他只盼望朝廷准他们留下一部分充做皇粮的米,转到当地谷仓,也就可以了。
同时,在七月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另一次狂风暴雨突发。在二十四日,雨少停,但是当夜又倾盆而至。苏东坡无法入睡,次日清晨,写了“浙西灾伤第二状”。在西湖地区,灾情益形严重。皇太后会对他前一道表章立即批示吗?官差邮政制度还不坏,由杭州到京都,邮递二十天可到。八月初四,太后收到苏东坡的第一道表章,立即办理。照惯例,表章由中书省转到户部,请求在半月之内做一报告。二十天后,在八月二十五,公文到达苏东坡手中。从那份公文里看,他那第一状中催请立即处理的那段最重要部分,已遭删除了。他立刻上文户部,请求联合调查,又要求那些认为不致有饥荒出现的人,应当签署保证文件。
由八月中旬,另一次暴雨又下个不停,情况比以前更为可怕,在九月初七,苏东坡请拨的米由二十万石提高到五十万石。这些米是预备稳定粮价的。即使朝廷每个赔十文钱或一石赔一百文钱,朝廷全部的损失也不过五万缗。他恐怕饥荒真正到来,那时朝廷即便花上十倍或二十倍的钱,还不能救那些饥民呢。这番请求蒙皇太后批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官僚总会有办法把圣旨变成一张废纸的。苏东坡还有现款在国库,问题不是何处去提款,而是何处去买米。商人都在囤积居奇,待高价而沽。在苏州,米价已经每个涨到九十五文。苏东坡说要买米,但是买不到多少。他也不过这儿买到三千斗,那儿买到三千个,如此而已。邻近地区的官员,因为价高,不愿买米。苏东坡认为官方应当到市场去,付出商人提出的价格,准备赔钱卖出。
时间已嫌不足,再过几十天,新收的稻子也快卖光了。情况还是很坏,甚至邻近各地也是一样。苏东坡在失望之下,在九月后半月,又修一道表章,请求朝廷命官员在河南安徽买米,储存在扬州,以备在饥荒来临时发与湖泊地区的灾民。他的计划是,米要存在途中地方,万一不需要,仍可再运往京都。杭州则可以用同等值的钱货代替每年的供米。他的所请,又蒙批准,皇太后为此办法拨了一百万贯钱。东坡在第三道表章的附奏中说:“今年灾伤,实倍去年。但官吏上下,皆不乐检放。只如近日秀州嘉兴县,因不受诉灾伤词状,致踏死四十余人。大率所在官吏,皆同此意。但此一处,以踏死人多,独彰露耳。”太后若信赖官吏的报告,永远不知实情。他提醒太后,前朝曾有五十万人饿死,因为有钱无米。“若来年人户原不缺食,不须如此率画,则臣不合过当张皇之罪,所不敢辞词。纵被诛谴,终贤于有灾无备,坐视人死而不能救也。”
百万拨款的结果是这样:钱是在,但是没有买米。他的五十万石米也被人剥夺了。苏东坡和朝廷算账,官方坚称三十七万石米已经拨下来。苏东坡坚称,在三十六万石之中,元佑四年的二十万石,不应当算在元佑五年份内,而且他上表呈请时十六万石已经在官仓之内了。接到圣旨说拨款若干是一件事,能通过官僚的手脚又是一件事。他在对抗官僚的长期作战中,曾写信给好朋友孔平仲说:“呜呼!谁能稍助我者乎?”
苏东坡的计划是在那年冬天出卖官米。果不出他所料,米价飞涨。冬季一到,他开始出卖官仓存米。但是在元佑六年(一○九一)二月,他被调离杭州,又被召至京都充任翰林学士。他离杭州时,所做的事尚未完成,他写信给继任的林太守,请他与所有的有关官员联系,以做决定。他告诉林太守,在前一个月,他曾经请求保留朝廷的五十万石贡米,林太守应当暂时保留此米。林太守以等待前任苏太守最后上朝廷表章的批示为藉口,当然可以将解来进京一事安然拖延一段时日。那批米如不急用,到六月再送出,也不算太迟。
苏东坡在赴京途中,顺便看看苏州及邻近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