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音乐
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但是,因为建国时间太短,仅短短的二十余年,就被汉所灭,还来不及进行大规模的文化建设。所以,一谈到秦代,就似乎没有文化可言。其实,秦代文化中,也有一些非常闪光的亮点,比如李斯的小篆,在中国书法史,可以称为空前绝后之作。再比如举世闻名的兵马俑,在中国雕塑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伟大作品。在音乐上,最值得一提的是弦鼗的诞生。
先秦的弦乐器,无论是抚弹的琴、瑟、筝,还是击弦的筑,全部都是横放在案上或膝上演奏的,而后代广泛使用的抱于怀中演奏的弦乐器还没有出现。
据说秦始皇征调百姓去修筑万里长城,弄得民不聊生,苦不堪言。闲暇的时候,民工们就把自己的苦闷悲痛和对家人的思念编成歌来唱,没有伴奏的乐器,他们就把鼗鼓(鼓的一种,就是今天的巴浪鼓。鼓旁有绳系两耳,鼓上有柄,演奏时左右转动柄,两耳击鼓发声)调过来,在鼓面上安上弦,把鼓柄作为音板来弹奏,就成了我国音乐史上最早的抱在怀中演奏的弹拨乐器——弦鼗。后来为了区别于从西域传入的曲颈琵琶,又把弦鼗叫做“汉琵琶”。在弦鼗的基础上,才出现了三弦、秦琴、阮、月琴一类抱于怀中演奏的弹拨乐器。
汉代就不同了,立国时间长,国力强盛,使其有时间和财力来发展乐舞。
中国历代皆有乐府一类的音乐机构,掌管歌乐舞蹈的收集、整理、制作及演出,其中,尤以汉乐府的成就及影响最大。
汉乐府的最大成就是采诗,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民间乐歌的采集整理活动,使大批优秀的民间歌谣得以保存和流传。这些民间歌谣都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喜怒和爱憎。乐府更重要的任务是为诗赋配乐,他们仍然把眼光投向民间,到民歌中去汲取养料。
汉代乐府的规模很大,演出场面也相当可观,达到“千人唱,万人和,山陵为之震动,川谷为之荡波”的地步。
乐府所奏的音乐,有鼓吹、横吹、短箫铙歌、相和歌,其中相和歌的水平最高,是两汉乐府的精华。
相和歌的最高形式是“大曲”,这是一种在乐器的伴奏下载歌载舞的表演形式。相和歌有辞,有声,而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
所谓“辞”,就是歌词,我们现在看到的汉乐府民歌就是“辞”。
“声”,指歌中有声音无意义,只起补占音节作用的字,即今天所谓“衬词”,如“咿儿哟,呀儿哟”之类。乐府民歌《有所思》中的“妃呼豨”等都是“声”。
“艳”是大曲中的引子或序曲,可以用乐器演奏,也可以歌唱。
“趋”和“乱”是结束性乐段,也是可唱可奏的。
最完整的大曲曲式,是一种三段体的结构:
第一段是“艳”,它一般在最前面,但也有在中间的,往往是一段优美抒情的乐段。
第二段是歌曲主体。它往往有好几段歌曲。
第三段是“趋”或是“乱”。“趋”是一种较为纾徐宛转的曲调,可能带有吴、楚地方的音乐风格,而“乱”则是较为激昂热烈的曲调。一个乐歌,如果需要抒情性的结尾,它会选择“趋”;而需要一个热烈的结尾,它会选择“乱”。这也就是为什么“趋”和“乱”不会同时出现在一首乐曲之中的原因。
并不是每一首大曲都有“艳”“趋”“乱”的。《宋书·乐志》所载的十五首大曲,只有三首是前有“艳”后有“趋”的。另外有一首有“艳”无“趋”,三首有“趋”无“艳”,一首有“乱”无“艳”,另外一些没有“艳”“趋”“乱”的记载。
汉代表演规模最大、综合性最强的,是百戏。
百戏是一台节目的总称,包括杂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