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音乐的繁荣
周初的统治者吸取了商朝灭亡的教训,一方面积极发展生产,使人民能过上相对安定的生活,以缓和阶级矛盾。另一方面,是“兴正礼乐”(《史记·周本纪》),礼用以别尊卑,乐用以和人心,二者相辅相成,建立起一整套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
由于把乐放在和礼同等重要的地位,作为修身治国的根本之一,所以,在国家的祭祀、朝聘、燕享乃至娱乐等场合,音乐被广泛地使用,国家音乐机构的人员多达一千多人。
在周代,音乐成为贵族、士人的必修课。国家兴办学校,是为培养官吏的,入学的学生称“国子”。在这里,他们会受到各方面的严格训练,也包括音乐舞蹈的学习。他们要学习唱歌跳舞,要学习六个“大舞”,即《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和六个“小舞”,即帔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人舞,还要学习少数民族歌舞等其他乐舞,还要学习乐器的演奏。正是由于对音乐的重视,使周初音乐得到很大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文化艺术高度发达的时期,音乐艺术也不例外,无论在音乐理论、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方面,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音乐在一切祭祀、燕享、朝聘以及日常生活中使用得极为广泛。
另一方面,曾经被视作下里巴人的民间音乐即所谓“俗乐”受到各阶层的普遍喜爱。
在非正式场合,在民间,音乐的使用更为广泛。国家兴办的学校要以乐舞教育学生,私人授徒的孔子,也把音乐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他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育学生,乐列第二。他和学生在一起,经常“弦歌之声不绝”。孔子本人更是善弹琴、鼓瑟、击磬、唱歌的。他和学生之间,有许多有关音乐的活动和对话,他的学生也几乎人人都是弹琴唱歌和欣赏音乐的好手。
在民间,音乐的普及程度也相当惊人。《战国策·齐策》说“临淄(齐国都城,今山东淄博市东北旧临淄北)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王逸《楚辞章句·九歌·叙》说“昔楚南郢(楚国都城,今湖北江陵纪南城东南)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李斯《谏逐客书》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都可以看出当时民间音乐的繁盛。较之宫廷雅乐,这些“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民间乐歌显得十分清新活泼。
来自民间的新声俗乐,以其丰富多彩的内容和清新活泼的形式,受到包括统治者在内的人们的普遍喜爱,为了享乐,他们便派人四处搜集民歌,这就是后代史家所盛称的“采风”。中的大部分雅诗和颂诗大约是公卿及列士所献,而小雅的一部分和十五国风出自采集的各地民歌。
统治者采集民歌,是取民间新声,以充实其日渐僵化的“雅乐”。
先秦乐歌,被搜集、整理、改编、删削,最后合成一集,共三百零五首,就是。
中的诗歌都是歌词,都是要合乐演唱并伴以舞蹈的。《诗经·郑风·子衿》毛《传》说:“古者教以诗乐,诵之,歌之,弦之,舞之。”《史记·孔子世家》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墨子·公孟篇》也说儒家“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
中最有价值、最优美动听的,是采自民间的十五国风。
北方民族的质朴,造成北方乐歌的凝重典雅的特质,而南方的楚民族,则沉浸于浪漫的巫歌巫舞之中,他们的音乐,也因此具有强烈的浪漫主义特色。
当时南方乐歌中著名的有《下里》《巴人》《阳春》《白雪》《涉江》《采菱》《牢商》等,可惜这些乐歌的词曲都没有流传下来。伟大诗人屈原在民间音乐的基础上创作的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