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音乐的繁荣
名篇《离骚》《九章》《九歌》《天问》等,代表了南方乐歌的最高水平。
乐律是音乐的基础。我国古代乐律学,有着十分悠久而光荣的历史,不仅与西方律学惊人地相似,非常科学,而且时时走在世界前列。
在夏、商时期,我国已经有简单的五声音阶。在周代就已经有相当科学、相当完整的律学理论与实践,已经有十二律和七声音阶。
先秦的乐器,见于记载的有七十余种。仅所载,就有二十九种之多。
金类的乐器,仍以钟最为重要。这个时期,已经出现了大型的编钟,音色优美,音域宽广,半音齐全,几乎能演奏所有宫调的乐曲。最为奇特的是有的钟敲击不同的部位,能发出两个不同的音。
石类的乐器,仍以磬为主。这时的磬仍以石制,但也有少数是玉制的。除了单独的特磬以外,用作音乐演奏的编磬,规模也比较大了。
土类的乐器,主要还是埙。
革类乐器,指各种各样的鼓。
丝类乐器,是弹拨类的琴、瑟、筝和击弦类的筑。
木类的乐器有柷、敔。
匏就是葫芦,匏类的乐器有笙和竽。
竹类乐器,有箫、管、篪、籥。先秦时期所说的箫,不是后世的洞箫,而是被称作“参差列凤翼”的编管排箫,所以它又名“参差”。篪是一种竹制横吹的管乐器,和笛相似,八孔。籥,是一种用苇制作的吹管乐器,三孔。
这一时期的歌唱艺术也有很大发展,在日常的生活和劳动中,人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歌唱。《礼记·乐记》说:“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人们舂米的时候,会唱起劳动之歌,只有在邻里有丧事的时候才不唱;在居住的里巷中,人们也常常在相与唱和,只是里巷中有人出殡的时候才不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