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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的俗缘:
热中功名,与贾宝玉的天性本质恰恰相反。作者创造甄宝玉这个角色,亦有反讽之意。作者的人物设计,常用次要角色陪衬、反衬主要角色,例如晴雯、龄官陪衬黛玉,二人是黛玉的伸延、投影。宝玉这个角色除了甄宝玉、妙玉用以反衬以外,另外一位名字带玉的男性角色蒋玉函对宝玉更具深意。如果宝玉与黛玉所结的是一段“仙缘”,与妙玉是“佛缘”,那么宝玉与蒋玉函之间就是一段“俗缘”了。在众多男性角色中,宝玉与蒋玉函的俗缘最深——宝玉与贾政的俗缘仅止于父子,亲而不近。宝玉与蒋玉函的特殊关系具有两层意义:首先是宝玉与蒋玉函之间的同性之爱,其次是蒋玉函与花袭人在结局时的俗世姻缘,而此二者之间又有相当复杂的关联。

    第二十八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宝玉与蒋玉函初次见面即惺惺相惜,互赠表记。第三十三回《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忠顺亲王府派长府官到贾府向贾政索人,原因是忠顺王府里的优伶琪官(蒋玉函)失踪,“这一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近日和衔玉的那位令郎相与甚厚”,长府官并指出证据——宝玉腰所系之茜香罗。宝玉无法隐饰,只得承认蒋玉函私自逃离忠顺亲王府,在离城外二十里紫檀堡置买房舍。二十八回宝玉与蒋玉函见面互相表赠私物之后,至三十三回以前,两人“相与甚厚”的情节书中毫无交代,而三十三回由宝玉的招认,显见二人早已过往甚密,蒋玉函似乎是为了宝玉而逃离忠顺王府,在紫檀堡置买房舍的。以作者如此缜密的心思,不应在情节上有此重大遗漏,不知是否被后人删除,尚待红学专家来解答这个疑问。但三十三回已经说明,宝玉与蒋玉函之间确实已发生过亲密的同性之爱,而宝玉因此被贾政大加笞挞,以至遍体鳞伤。一方面来看,固然是宝玉私会优伶的行为,是儒家礼教所不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象征宝玉与蒋玉函缔结“俗缘”,宝玉承受世俗后,他的俗体肉身所必须承担的苦痛及残伤。书中,宝玉为黛玉承受精神性灵上最大的痛苦,为蒋玉函却担负了俗身肉体上最大的创伤。就同性恋的特质而言,同性间的恋爱是从另外一个个身体上寻找一个“自己”(Self),一个“同体”,有别于异性恋是寻找一个异“己”(Other),一个“异体”。如希腊神话中的纳西色斯,爱恋上自己水中倒影,即是寻求一种同体之爱。贾宝玉和蒋玉函这两块玉的爱情,是基于深刻的认同,蒋玉函犹之于宝玉水中的倒影,宝玉另外一个“自我”,一个世俗的化身。第九十三回,宝玉与蒋玉函在临安伯府再度重逢,在宝玉眼里,蒋玉函“鲜润如出水芙渠,飘扬似临风玉树”,此两句话除形容蒋玉函神貌俊美外,又具深意。“蒋玉函”有的版本亦作“蒋玉菡”,菡萏、芙渠都为荷花莲花别名。宝玉最后削发为僧,佛身升天。荷花莲花象征佛身的化身,因此,宝玉的“佛身”虽然升天,他的世俗分身,却附在了“玉菡”上,最后替他完成俗愿,迎娶袭人。佛经有云:“自性具三身,一者法身,二者圆满报身,三者千百亿化身。”蒋玉函当为宝玉“千百亿化身”之一。

    同回描述蒋玉函至临安伯府唱戏,他已升为领班,改唱小生,“也攒了好几个钱,家里已经有两三个铺子。”府里有人议论,有的说:“想必成家了。”有的说:“亲还没有定。他倒拿定一个主意:说是人生婚配,关系一生一世的事,不是混闹得的,不论尊卑贵贱,总要配得上他的才能。所以到如今还并没娶亲。”宝玉听到,心中如此感想:“不知日后谁家的女孩儿嫁他?要嫁着这么样的人才儿,也算是不辜负了。”后来蒋玉函唱他的拿手戏《占花魁》,九十三回如此叙述:

    果然蒋玉函扮了秦小官,伏侍花魁醉后神情,把那一种怜香惜玉的意思,做得极情尽致。以后对饮对唱,缠绵缱绻。宝玉这时不看花魁,只把两只眼睛独射在秦小官身上。更加蒋玉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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