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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一
没有比这更沉痛、更坚硬、更杰出的文字。

    “出离愤怒…”这情态的表达为鲁迅首创。

    他点校《嵇康集》。他为瞿秋白、为柔石的遗着耗费了心血,拖着病躯挥汗如雨。他说过:一个人倘若还有友情的话,那么,面对着亡友的遗文,真如同捏着一团火,要为他流布的。

    这个绍兴人啊,这位秋瑾、徐锡麟的同乡。

    “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

    我们今天,得以掂量这硬度。

    同时掂量它的柔软度。硬,来自柔软。

    如同憎恨源于热爱,无边的黑暗是由于天边的那一缕曙光。

    绍兴乡下有个安桥村,安桥村有鲁迅的外婆家。读过《社戏》的人,会对绍兴乡下的风光有极深的印象,渔火点点,月光跃跃,乌蓬船划水之声可闻。而虚构的鲁镇上的咸兴酒店,孔乙己先是走着来喝酒,靠着那柜台,“排出四文铜钱,对老板娘说:温一碗酒。”过了一阵子,却用手“坐”着来了,原来孔己的腿,因偷书被丁举人打折了。他还是温一碗酒,向小孩儿表演茴字的四种写法。酒客们嘲笑他的断腿,他的偷书,他吃吃地辩解:窃书能算偷么?窃书能算偷么?

    鲁镇上,又有女人叫祥林嫂的,不断向人絮叨她那死去的小儿子阿毛。祥林嫂的悲惨,通向了雨果笔下的悲惨世界。

    孔乙己的形象,则接上了三味书屋的真实的教书先生,瘦而高的先生拿着书卷摇头晃脑:鈇如意指挥倜傥满座皆惊呢;笑人缺齿曰狗窦大开…

    、,有典型的鲁迅式的幽默。《社戏》的风光描画,每个字都含情脉脉。末尾处,那熟悉的幽默姗姗而来:“然而盖叫天终于出现了。”

    闰土。金黄的圆月下手执钢叉刺野物的活泼少年,成人之后,却躬身怯怯地叫鲁迅老爷。这份苍凉感,欲说又止的辛酸感,很多人有体验的,被鲁迅白描出来,固定成经典。

    鲁迅的童年很幸福。

    母亲,祖母,长妈妈,温柔环绕着他的生长。长妈妈是年轻的寡妇,从乡下到绍兴城谋生。她有很多道理,几乎就是道理和规矩的化身;她知道太多太多的乡下习俗。比如人死了不能说死了,要说他老了;万不可从晾衣竿上的裤子下面钻过,那是要生病遭灾的……

    鲁迅的母亲名叫鲁瑞。他小时候随母亲常去安桥村,一路蹦蹦跳跳。野草野花,连同朝阳夕阳,在蜿蜒的小路上无限地铺开去。

    他初名樟寿,字豫山。绍兴的小孩儿却管他叫雨伞。于是,改字豫才。

    不知道他小时候是否与人打架。打起来,纵然是落了下风,也一定不服输的。眉立,发竖,眼喷火……

    鲁迅的不屈不挠,当有遗传的成分吧?

    周氏三兄弟,皆有大作为,而鲁迅的个性最鲜明。

    个性,个体,乃是本文的关键词。

    鲁迅酷爱绘画。真说不清他是更敏感语言呢,还是更敏感图画。能说的只是:他于二者都敏感。绘图本的,那些个人面兽,九头蛇,三脚鸟,拿两乳作眼睛的吓人的怪物…鲁迅用薄而透明的荆川纸将它们逐一描下来,类似现在的儿童。他收集各种各样的画谱,然后趴在桌子上描,从早晨直描到天黑。他后来写文章,白描的功夫登峰造极,或于线描图画有旁通之处吧?而他成为中国新兴的木刻运动的奠基人,我估计,亦与早年画画的兴趣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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