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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从汉语到英语 我是可怕的Trivium
    I’m terrible trivium

    我是可怕的trivium

    在我自学英语的那些年,曾有一段时间,每天只学习英语语法,因为我背了很多单词,却写不好一封长信,于是我就寄希望于学习语法了。我想,语法,不就是语言的法则吗?有一本书上也说,学语言就是学语法规则,就像学数学要记公式一样。只要背熟了公式,解题就容易多了。所以,我真的以为只要学好了语法,英语就学了一半,甚至可以做到事半功倍。

    那段时间,只要县城里那个小书店来了英语语法书我都要买来,比如,《英语语法》,《趣味英语语法》,甚至《医用英语语法》都买来了。我十分认真地学习名词、动词、代词、介词、形容词、副词……然后是主语、谓语、宾语……再后来是简单句、并列句、复合句……然后又是时态、语态……陈述式、虚拟式、命令式……可是一段时间过去,我却觉得语法学得越多,分析句子就越繁琐,有些句子用语法一点点地分析之后,反而让人糊涂了。

    这时,朋友N告诉我,对语法知识要做到“难得糊涂”。你想想,连英语国家的学生都害怕的东西,何况我们中国人呢?过了好多年,当我翻译的《小米勒旅行记》出版时,我想起在书里那只令人恐怖的大脏鸟就是用“I’m terrible trivium.”来吓唬小米勒他们的,而这个可怕的trivium 就是中世纪学校里每个学生必读的“grammar, roric, logic”(语法、修辞、逻辑)。

    一般来说学习任何一种语言都要下苦功,古人有“十年磨一剑”的格言,学习语言也如同磨剑,要历经千锤百炼,才能制成真正的宝剑,用起来得心应手。我重新梳理了学过的语法知识,想从中理出一条主线。我想,既然语言的最基本单位是词,只要把词的知识弄明白了,语法的难度恐怕就减轻了一半。我首先从名词开始。从简单的事物,再到复杂和抽象的事物。首先,既然名词就是代表这些事物的,那么,名词也分为abstract nouns(抽象名词)和common nouns(普通名词)。想一想很有意思,很多表示事物性质和特性的词都是抽象名词。比如:

    advice (忠告)

    care (关心)

    color (颜色)

    courage (勇气)

    faith (信仰)

    headache (头痛)

    kindness (善良)

    h (财富)

    wisdom (智慧)

    人名、地名和很多具体事物的名称都是普通名词,也是最常见的:

    Sir Isaac Newton (伊萨克?牛顿勋爵)

    basketball (篮球)

    internet (因特网)

    mobile-phone (移动电话)

    另外还有一些是专有名词(proper names),是一些特定的地方和事物专用的:

    tisions (英联邦)

    NAtO (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APEC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亚太经合组织)

    中文里有一群,一对,一列,这些表示群体的词,英语里也是,这些有下划线的词有好几个是表示一群的,可拼写却大不相同:

    a crowd of people (一群人)

    a flock of sheep (一群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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