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3节 “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香玉》中微妙的爱情境界
《聊斋》中众多的爱情故事,基本还是沿袭了从开始爱情模式,即以《关雎》为代表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婚姻之爱,和以《蒹葭》为代表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理想之爱。前者又占了绝大部份,(不过,“淑女”替换成了狐与鬼,成为主动进取的一方)。国人对后嗣的关注,已然成了一种宗教情结,在《聂小倩》《花姑子》等篇表现最为突出,这种关注远超出对爱情的关注(宁采臣最缶龆ê湍粜≠唤峄椋必须经过母亲的主持;而母亲同意婚事,是聂小倩解除了她关于后嗣的疑虑。《花姑子》最后一定也要加上“送子”的尾巴)。而最接近代爱情的复杂微妙的,当属《娇娜》与《香玉》。
《娇娜》与《香玉》的题材是容易落入“娥皇女英”的俗调的:始离终合,一夫二妇,团圆到老。蒲松龄的非凡之处,就是在传统叙述语言的制约下意外的突破了简单化的爱情模式。
1延迟与期待——“色受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中,孔雪笠最终娶松娘为妻,真正的女主人公却是娇娜。孔雪笠与娇娜的关系止于亲友。黄生则云:“香玉吾爱妻,绛雪吾良友也。”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古之所谓“伦常”,是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五伦之中,前面四伦都与宗法等级制度有关,换句话说,就是尊卑定位。独有朋友一伦,虽然可以视为“兄弟”关系的延伸,却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将之联系在一起的,不是血缘和婚姻关系,而是对共同的“道”的追求。志同道合者,始称“朋友”。朋友的基础就是道义与忠信,“道不同,不相为谋”。儒家对朋友之道,是非常重视的。
但是“朋友之道”,仅限于男性之间。第一,女性智慧与能力既然低于男性,自然不可能平等相交(女性间,也只是“伴”而非“友”)。第二,男女之大防不能逾越。即使亲眷间,也要刻意防闲。蒲松龄却明确提出了异性之间也可以做“良友”,不能不说是特别的。
这种友情,首先是建立在性吸引的基础上的。清代小说《林兰香》里,耿朗面对燕梦卿的劝诫,以“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来搪塞,在这里,朋友一词,决非对她品格的褒扬,而是对她女性魅力的否定。而孔雪笠最初追求的对象是娇娜,吸引他的是娇娜的美貌,可惜娇娜已婚,徒留遗憾。直到娇娜一家遭大劫,孔雪笠挺身相救,两个人的感情得到了升华。黄生最初也不过是出于兼收双美的心理接近绛雪,直到香玉蒙难,他与绛雪在痛失爱人与朋友的相怜相惜中,才达到了默契。
《娇娜》《香玉》所表现的,与其说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感情,不如说是近于近代观念的“爱情”。这种“友情”并不抹杀性别的特征,而是强调了性别的特征,但是又带有精神爱悦的性质,不耽于肉欲,甚至不以婚姻为终极目标。《娇娜》结尾蒲松龄自己这样评论到:“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为什么“友情”比婚姻更有吸引力呢?传统婚姻是以“礼”的形式承认同居的合法性,以满足家族延续的需要,干脆这么说吧,是奉父母之命的配种。个人感受不被考虑在内。所以它缺少了爱情必不可少的钟情——回应——结合的过程中重要一环:追求直至心心相印。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婚姻的魅力。对此,解决方案是:在家庭中,尊崇嫡妻的地位,又以妾媵加以补充,使家族的需要和个人的需要互为妥协。但是妾往往出自贫家,教养缺乏,可以承受“欲”却难以作为“爱”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