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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2节 女子生而愿有家
    女子生而愿有家 ——《陈云栖》中三女性

    《陈云栖》一文,从男主人公真毓生出生时神秘的预言,到男女主人公合而又离、离而又合的传奇经历,有着浓郁的浪漫情调,但它真正打动人心的,是一种对普通人——尤其是普通的女性——的人生关怀。

    从前,女性除了做泥偶与奴隶,她们的感情与愿望,从来没有得到肯定与尊重。虽然儒家出于对宗族延续的关注,承认“夫妇为人伦之始”,甚至将两性关系提升到形而上的哲学高度,但一落实到个体的行为上,便是“淫”,何况出家人。尤其是女冠,女尼,一有了“淫”的思想与行动,更是十恶不赦。故而从唐传奇《鱼玄机》一直到三言二拍中的破戒僧尼,个个没有好下场。偶有例外,又极力渲染色情,如中的《闻人生野战翠浮庵,静观尼昼锦黄沙弄》笔墨猥亵,很难让人对女主人公产生好感。

    《陈云栖》却表达了对这些的妙龄女子的宽容与理解。她们不是云端里的菩萨与仙人,也不是该下地狱的“淫妇”。虽无“道德的完美”,却有人性的光辉。

    女主人公陈云栖栖身的吕祖庵,实为一所变相的妓院(自唐以来,女冠就常有高级妓女的性质)。“黄州四云,少者无伦”,真毓生慕名前往,一见倾心,她却谨慎的回避了,其洁身自好,与云深、云栋形成对比。当真生好不容易摆脱白、梁纠缠,与之一见时,云栖隔窗与语,先警告他“人皆以妾为饵钓君,频来则身命殆矣”,接着表白自己“不能终守清规,亦不能遂乖廉耻,欲得如潘郎者事之”,在真生立誓之后,她仍坚持“桑中之约,所不能也”。她多情而又自持,大胆而又谨慎。她不打算以青春去殉所谓清规戒律,但也不愿在这污浊的环境沉沦下去,她要的固然是“情”,更看重的却是婚姻。无可否认,她的持重有那么一点自高身价、待贾而沽的味道,但她幼丧父母,无依无靠,身处不堪之地,所有的仅是不牢靠的颜色而已,又怎能怪她小心翼翼?她的谨慎或许因为她曾有过受骗的惨痛经历(她的性格其实很天真,否则不会因真生一句戏言而始终相信他姓潘,以致生出后来种种阴差阳错)。她的立身并不高尚,她的愿望也很普通,却是那时代许多命运相似的女子共同心声。

    后来几经离乱,她始终未忘情于真生,无意中竟来到他家中,真母不知她真实身份,有意将她许配给已为她相思成疾的儿子:“‘亦知我同归之意乎?’女笑曰:‘妾已知之。但妾所以同归之初志,母不知也。妾少字夷陵潘氏,音耗阔绝,必已另有良匹。果尔,则为母也妇,不尔则终为母也女——报母有日也’。”这里又一次凸现其性情:重情义而又通达。她重情,但重的不是无望的情,她守义,但不守无谓的义。毕竟她不是大家闺秀,没有那么重的礼教观念,何况她与真生所谓“婚约”,本就不合“礼”了,她的秀美可爱终于使真母打消了顾虑,娶她为媳。

    如果说陈云栖嫁给真生还有几分是为了情的话,盛云眠的遭际,就更耐人寻味。云栖婚后偶遇流落江湖憔悴非昔的云眠,相对酸辛,于是伪为姊妹,携归家中。云眠“举止大家;谈笑间,练达世故”博得“既寡、苦寂”的真母欢心,云栖主动提出“欲效英皇”,云眠亦嫁真生。男子纳妾总是引起我们的厌恶,但此处云栖的行为不能以“封建道德”视之。她固是受到时代环境的暗示,男子有纳妾的自由而女子没有“妒”的权利。但文中一再强调两个孤女自幼感情极深。云栖既因自己不能理家而欲倚之为臂膀,更怜悯云眠的遭遇,希望以此改变其命运(否则,没有名分,云眠势不能久住真家),这是同病相怜,惺惺相惜,是云栖的善良与胸襟。

    云眠嫁真生,不是出于爱情——

    告曰:“昔在观中共枕时,姊言:‘但得一能亲爱之人,我二人当共事之’,犹忆之否?”盛不觉双眦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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