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2
也。纳舜,使大录万机之政。”盖西京时已有此解,故诏书用之。
《于定国传》赞:“哀鳏哲狱。”《毛诗》、《礼记》凡鳏寡之鳏皆作“矜”,此亦矜之误。哲则“折”之误也。师古以传中有哀鳏寡语,遂以释此文,而以哲为“明哲”之哲。
《龚胜传》:“勿随俗动吾家,种柏作祠堂,”师古曰:“多设器备,恐被发掘,为动吾家。”非也。古人族葬,胜必已自有墓,若随俗人之意,更于家上种柏作祠堂,则是动吾家也。盖以朝代迁革,一切饰终之礼俱不欲用。
《韦贤传》:“岁月其祖,年其逮·。于昔君子,庶显于后。”孟自言年老,慕昔之君子垂令名于后,欲王信老成之言而用之也。在邹诗曰“既·且陋”,则此为孟之自述可知。
“下从者与载送之。”下如《爱盎传》:“下赵谈”之下,与之共载,复送至其家也。
《尹翁归传》:“高至于死。”高谓罪名之上者,犹言上刑。
《王尊传》:“猥被共工之大恶。”谓御史大夫劾奏尊以靖言庸违,象共滔天。
《萧育传》:“鄂名贼梁子政。”名贼犹言名王,谓贼之有名号者也。师古曰:“名贼者,自显其名,无所避匿,言其强也。”非。
《宣元六王传》赞:“贪人败类。”《大雅·桑柔》之诗,师古庄误以为《荡》。
《张禹传》:“两人皆闻知,各自得也。”崇以禹为亲之,宣以禹为敬之,故各自得。
《翟方进传》:“万岁之期,近慎朝暮。”谓宫车晏驾,故下文郎贲丽以为可移于相也。
《杨雄传》:“不知伯侨周何别也。”谓不知是何王之别子。
“冠伦魁能。”能字当属上句,言为能臣之首。
史书之文中有误字,要当旁证以求其是,不必曲为之说。如此传《解嘲篇》中“欲谈者宛舌而固声”,固乃“同”之误;“东方朔割名于细君”,名乃“炙”之误,有《文选》可证。而必欲训之为固、为名,此小颜之癣也。《颜氏家训》云:“《毅梁传》:“孟劳者,鲁之宝刀也。”有姜仲岳,读刀为“力”,谓公子左右姓孟名劳,多力之人,为国所宝。与吾苦净。清河郡守邢峙,当世硕儒,助吾证之,赧然而服。此传“割名”之解得无类之。
《儒林传》:“弟子行虽不备,而至于大夫郎掌故以百数。”谓不必皆有行谊,而多显官。
《货殖传》:“为平陵石氏持钱。”持钱犹今人言掌财也。如氏、直氏皆平陵富人,而石氏皆亦次之。
《游侠传》:“酒市赵君都、贾子光。”服虔曰:“酒市中人也。”非也。按《王尊传》:“长安宿豪大猾箭张禁、酒赵放。”晋的曰:“此二人作箭作酒之家。”今此上文有箭张回,即张禁也。君都亦邵放也,名偶异耳。
《佞幸传》:“朕惟噬肤之恩未忍。”是取《易·暌》六五“厥宗噬肤”,言贵戚之卿,恩未忍绝。
《匈奴传》:“孤偾之君。”愤如《左传》:“张脉偾兴”之偾。《仓公传》所谓“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
“卫律为单于谋穿井筑城治楼以藏·,与秦人守之。”师古曰:“秦时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孙尚号秦人。”非也,彼时匈奴谓中国人为秦人,犹今言汉人耳。《西域传》:“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モ若马!’”师古曰:“谓中国人为秦人,习故言也。”是矣。其言与秦人守者,匈奴以转徙为业,不习守御,凡穿井筑城之事,非秦人不能为也,《大宛传》:“闻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亦谓中国人。
“去胡来王唐兜。”师古曰:“为其去胡而来降汉,故以为王号。”非也。《西域传》:“·羌国王号去胡来王。”
“臣知父呼韩邪单于蒙无量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