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三正之名见于甘誓。苏氏以为自舜以前必有以建子建丑为正者。其来尚矣。微子之命曰统承先王,修其礼物。则知??用夏正,宋用殷正。若朝觐会同则用周之正朔。其于本国,自用其先王之正朔也。独是晋为姬姓之国,而用夏正,则不可解。[7]三正之所以异者,疑古之分国各有所故公刘当夏后之世而一之日二之日已用建子为纪。晋之用寅其亦承唐人之旧典?舜典协时月正日,即协此不齐之时月。杜预春秋后序曰,晋太康中汲县人发其界内旧冢,得古书,皆简编科斗文字。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今考春秋,僖公五年,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经书春,而传在上年之十二月。十年里克弑其君卓,经书正月,而传在上年之十一月。十一年晋杀其大夫?郑父,经书春而传在上年之冬。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经书十有一月壬戌,而传则为九月壬戌。经传之文或从夏正或从周正,所以错互如此。[8]罗泌以为传据晋史,经则周历。与史记汉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东井,乃秋七月之误正同。僖公五年十二月丙子朔,虢公丑奔京师,而卜偃对献公以为九月十月之交。襄公三十年绛县老人言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以长历推之,为鲁文公十一年三月甲子朔。此又晋人用夏正之见于传者也。
与楚子之存陈,不与楚子之纳二臣也,公羊子固己言之,曰存陈,悕矣。
==三国来媵== 成八年 十二公之世,鲁女嫁于诸侯多矣。独宋伯姬书三国来媵,盖宣公元妃所生。[87]宣公元年,夫人至自齐。即穆姜
庶出之子不书生,故子同生特书。庶出之女不书致,不书媵。故伯姬归于宋特书。
卫硕人之诗曰,东宫之妹。正义曰,东宫太子所居也。系太子言之,明与同母。见夫人所生之贵。是知古人嫡庶之分不独子也,女亦然矣。
==杀或不称大夫== 襄十年 凡书杀其大夫者,义系于君,而责其专杀也。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文不可曰盗杀大夫,故不言大夫。[88]杜氏曰,以盗为文,故不得言其大夫。其义不系于君,犹之盟会之卿书名而已。胡氏以为罪之,而削其大夫,非也。阍弑吴子余祭,言吴子则君可知矣。文不可曰吴阍弑其君也。[89]盗杀蔡侯申同此。春秋中凡若此者,皆赵子所谓避不成辞。谷梁子曰,不称其君,阍不得君其君也。非也。
定公十四年,大蒐于比蒲。邾子来会公。春秋未有书来会公者。来会非朝也,会于大蒐之地也。嘉事不以野成,故明年正月复来朝。
春秋因鲁史而修者也。左氏传釆列国之史而作者也。故所书晋事自文公主夏盟,政交于中国,则以列国之史参之。而一从周正。自惠公以前则间用夏正。其不出于一人明矣。其谓赗仲子为子氏未薨,平王崩为赴以庚戌。[6]先壬戌十二日。陈侯鲍卒为再赴,似皆揣摩而为之说。
春秋葬皆用柔日。宣公八年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定公十五年九月丁己,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已丑丁己所卜之日也。迟而至于明日者,事之变也,非用刚日也。[90]经文所书葬列国之君无非柔日者。惟成公十五年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是刚日。其亦雨不克葬,迟而至于明日者与?汉人不知此义,而长陵[91]高帝以丙寅,茂陵[92]武帝以甲申,平陵[93]昭帝以壬申,渭陵[94]元帝以丙戌,义陵[95]哀帝以壬寅,皆用刚日。
穆天子传,盛姬之葬以壬戌。疑其书为后人伪作。
史记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则以鲁历为周历,非也。平王东迁以后,周朔之不颁久矣。故汉书律历志六历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