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论帝国与民国之蜕变
了这个问题。事实却是它二者是“两极分化”、“背道而驰”,甚至是“水火不容”呢!因此要以中式“帝国”之蛹,蜕变出一个西式“民国”之蛾,其过程是痛苦不堪的。但是处此“后封建时代”(post - feudal period),在西方急剧发展的影响之下,我们又必须洗心革面,非变不可,这就是我们近代史上的难解之结了。
可是中西之别,究在何处呢?这问题,答来话长。这儿且说点简化的大略。
从比较史学着眼,可以说近两千年来世界文明之发展,大致可用东亚、西欧两大主流之演变以概其余。这两大主流本是各自发展,极少相互干扰的。两相比较,其成就盖亦在伯仲之间。可是在十七、八世纪之后,西欧文明就显然逐步领先了。当东亚文明还停滞在帝王专制、农业经济时代,西欧各国在政治上已扬弃了专制;在经济上也摆脱了以农为本而逐渐地发展出“重商主义”和“工业革命”了。
西欧文明何以在近代突然脱缰而驰呢?其关键盖为“封建社会”崩溃之结果。笔者在诸多篇拙作里,曾一再阐述中西社会发展之过程有其“通性”,如双方封建社会之发生与成长,便是通性之一例。然中西社会之发展过程,亦有其“特性”,如西方封建社会之形成,实发生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而中国封建社会之成长,则发生于秦汉大帝国建立之前。由于中西历史主观与客观条件之不同,而有其社会发展程序之先后;程序不同乃又导致这两个社会在近古与现代,亦有其本质之差异。
二者本质之差异又何在乎?曰:现代西欧北美社会发展之基础在“社会重于国家”也。“国家”(state)者,社会之“上层建筑”(super structure)也。国家之结构随社会之变动而变动。
我国则反是,我国社会发展之基础,则“国家强于社会”也。社会为国家之“上层建筑”,其结构之型态,其荣枯之动力,悉听命于国家之颐指气使也。
中西两社会之背道而驰,又何胡为乎而然呢?曰:双方发展中之主观与客观诸条件,均有以导致之。
盖西欧于十五、六世纪封建社会崩溃之后,由于种种条件之限制(包括永远无法统一的拼音文字),他们因此也出不了一个秦始皇。其结果便形成一种小王国、小城邦纷立的局面。其小焉者大致如今日之港、澳与新加坡甚或更小。其大者亦不过如南韩、台湾或稍大,其最大者亦不过一四川耳。吾人如闭目试作遐想:当年西欧一隅之地,便有十数(甚或数十)新加坡、港、澳、台、韩,在商业上作激烈之竞争。它们的独立或半独立的政府,也被拖著勉力跟进(如近二十年之台湾与南韩);大家一致向钱看,一个“重商主义”,当然不呼自出了。
社会繁荣带动了教育与科技之发展,加强了“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亚当史密斯之《国富论》,也就变成现代社会科学之第一部书了,其情盖亦如今日台湾坊间之《股票指南》也。浸假一个以动产与不动产为基础而取得政治力量的“中产阶级”乃应运而生(试看今日的台湾与南韩)。大家拳脚交加地在“一院制”(unicamera)的议会之内,压制了老贵族,提高了增额平民议员;建立并加强了下院,便控制了政府。上节所述“代议政府”云云,在不断改进中,乃变成为维护此一新兴阶级集体利益之比较适当的模式了。
所以所谓全民“代议政府”者,实为西方自由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顺水推舟,无啥深文大义的自然产品也。
可是这么一个肤浅庸俗的洋制度,我们要把它移植到东亚大陆,何以竟如此之高不可攀和如此之难产呢?这就因为它与我们的文化传统,实在是水火不相容的了。
6.4 中国的“宗法传统”和“家长制”
我们那个“国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