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对于自然中上帝智慧的宗教景慕,只不过是一时的狂热;它只是对于手段而发,一反省到自然的目的时,使销歇了。蜘蛛的网多么可惊羡!沙滩上蚁狮的漏斗多么可惊羡!可是这些设备为了什么目的而设呢?为了求食物——一个被人降为单纯手段的目的。苏格拉底说,“别人”——这些别人是兽类或野蛮人——“为了吃而活,但是我为了活而吃”。花朵多么华美啊!花的结构多么可惊异啊!可是这结构、这华美为的是什么呢?只是为了光耀与保护那人会由于羞耻而加以掩盖、甚至由于宗教热忱而加以残害的性器官。所以自然科学家和理论家所崇拜所惊羡的、仅以自然生命为目的的“木虱和胭脂虫的创造者”,并不是宗教意义下的上帝和创造者。不是的!成为宗教对象的上帝和创造者,只是人类的创造者,只是自别于自然而提升到自然之上的人类的创造者,在这个创造者身上,人意识到他自己,发现其中表现着使人的本性异于外界自然的那些特性,并且表现得和人在宗教中所想象的一样。路德说:“洗礼中所创造的、倒在婴儿身上的水,也是水,但不是创造者的水,而是救主上帝的水。”我与动植物共有着自然的水,但不是洗礼水;前者使我同于其他自然物,后者使我异于其他自然物。然而宗教的对象并不是自然的水,而是洗礼水;所以宗教的对象也不是自然水的创造者,而是洗礼水的创造者。自然水的创造者必然本身是一个自然的实体,因此不是宗教的、亦即不是超自然的实体。水是一个作为感觉对象的、可见的实体,因此它的特性和作用并不引导我们到一个超感性的原因上;但是洗礼水并不是“肉眼”的对象,它是一个精神的、不可见的、越感觉的,亦即只对信仰存在、只在观念中想象中存在并起作用的实体——因而这一个实体也需要一个精神的、只在信仰中想象中存在的实体为原因。自然水只洗净我肉体上的污秽,洗礼水则洗净我道德上的污秽和罪恶;前者只解除我对于尘世暂时的生命的渴望,后者则满足我对于永生的要求;前者只有狭窄的、一定的、有限的效果,后者却有无穷的、全能的效果,有超越水的本性的效果,因此有使神性实体的不为自然限制所约束的本质现实化、客观化的效果,有使人类信仰力、想象力的不为经验和理智限制所约束的和无限制的本质现实化、客观化的效果。但是洗礼水的创造者是否也是自然水的创造者呢?这位创造者与自然的创造者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的关系正如洗礼水对于自然水的关系;后者如果不存在,前者便不能存在;后者是前者的条件,是前者的凭藉。所以自然的创造者正是人类的创造者的条件。若没有自然水在手,怎能把超自然的效果与自然水结合起来呢?若不能支配暂时的生命,怎能给人永生呢?若不能使自然的元素听命,怎能使我这已归尘土的肉体复生呢?可是除了那位有权力、有力量、只凭他的意志从无中产生出自然的以外,谁是自然的主宰呢?因此准要是把洗礼的超自然本质与自然水的结合解释成一个荒谬的矛盾,便也要把创造者的超自然本质与自然的结合解释成这样一个矛盾;因为在洗礼水与普通水的效果之间,正好有着超自然的创造者与如此自然的自然之间所有的那样多或那样少的关系。创造者所自来的泉源,就是超自然的神奇的洗礼水所自来的泉源。在洗礼水中,你只见创造者的本质,只见在一个感性实例中的上帝的本质。那么,如果你让创造者的本质亦即奇迹的本质存在的话,你又怎能否定洗礼的奇迹和其他的奇迹呢?换句话说:如果你承认创造的大奇迹,你又怎能否认小奇迹呢?当然吵,神学世界中的情形,正和政治世界中的情形是一样的:绞死小贼,放跑大贼。
表现在自然秩序、目的性和合法性中的天意,并不是宗教的无意。后者建立在自由上,前者建立在必然上,后者是无限制、无条件的,前者是有限制的、依靠着千万个条件的,后者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