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有一些限制,而这些限制至少是人站在宗教立场上想象到、感觉到的限制,譬如说,人不能知道未来,不能长生,不能连续不断无忧无虑地幸福,不能有一个无重量的身体,不能像天神一样飞翔,不能像耶和华(Jehovah,犹太教的上帝。——译者)一样发出雷霆,不能任意使形相变大或隐身不见,不能像天使一样毫无肉欲和冲动地生活。总之,不能随心所欲。这些限制只不过是对于想象或幻想的限制,实际上并不是限制,因为它们是必然地以本质为根据的。是建立在事物的本性上的;因此那不受这些限制约束的无限制的神性的实体,也只不过是一个想象中的。幻想中的实体,只是为幻想所统治的感觉或心情的实体。所以凡是宗教的对象,不管它是一个蜗牛壳也好,一块石卵也好,只要作为宗教的对象,便只是一个心情的实体、想象的实体、幻想的实体。我们说:人们并不是崇拜石头、动物、树木、河流本身,而只是崇拜它们里面的神灵,崇拜它们的马尼托,崇拜它们的精灵,根据便在此。然而这些自然物的精灵并不是别的,只是对于自然物的表象,只是自然物的影像,或者只是作为被表像物、作为想象物的自然物,与作为实在物、可感物的自然物不同,正如死人的精灵并不是别的,只是记忆中尚未消失的对死人的表象和死人的影像——一些作为想象物的一度实际存在的东西,然而这些东西,在一个信教的,亦即无教养的、不分对象与对于对象的表象的人看来,乃是实在的、自存的东西。所以人在宗教中的那种虔诚而不由自主的自欺,在自然宗教中是一个清楚的、明显的真理,因为人在自然宗教中给他的宗教对象造了眼睛和耳朵,他明知这些东西是人造的、石头的或木头的眼睛和耳朵,然而仍旧相信这是真实的眼睛和耳朵。所以人在自然宗教中只是为了不看、为了一无所见而有眼睛,只是为了不想、为了一无所知而有心思。自然宗教乃是表象与实在之间、想象与真实之间的显著的矛盾。一个东西实际上是块石头或木头,在表象中便是一个活的东西,就看得见的说,并不是神,而是完全另外一个东西,但是就看不见的说,就信仰说,是一个神。因此自然宗教常有痛遭揭穿骗局的危险,因为只消举斧一挥,便可以使它信服:并没有血从它所崇拜的树木里流出来,所以树里面并没有住着活的神灵。宗教怎样躲避这些它在自然崇拜中所遭遇到的严重矛盾,怎样避免揭穿骗局呢?只有靠把它的对象本身弄成一个看不见的、根本感觉不到的对象.弄成一个东西,这东西只是一个信仰中、想象中、幻想中的对象,总之,只是一个精神中的对象,因而本身是一个精神性的东西。
正如人由一个仅仅是物理的实体变成一个政治的实体,总之,变成一个异于自然而集中于自身的实体,人的上帝也由一个仅仅是物理的实体变成一个政治的、异于自然的实体。因此,人送到将自己从自然分开,因而进到一个异于自然的上帝,首先只是靠使自己和别人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公社,在公社里面,那些异于自然力量的、仅在思想或想象中存在的力量,那些政治的、伦理的、抽象的力量,法律、舆论、荣誉、道德的力量,对于他成了他的意识和依赖感的对象,人的物理上的存在成了他的人本的、公民的或伦理的存在的附属品;自然力量、支配生死的力量被贬抑为政治力量或伦理力量的一个附属品和工具。宙斯是雷电之神,但是他手里拿着这些可怖的武器,只是为了硬灭那些违背他的命令的罪犯、伪誓者和暴徒。宙斯是诸王之父,“请王都生自宙斯”。所以宙斯以雷电来支持请王的权力和尊严。摩奴(Manu,是印度古代的立法者。——译者)法典里说:“君王和太阳一样,烧灼眼睛和人心.因此在地上没有人能向他看一眼。他是火和风.日和月,他是刑法的上帝。火只吞噬一个不小心走近了它的个人,但是一位君王的火,如果他发怒的话,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