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把整个家族连同牲畜财产都烧掉的……他的意气里带着征伐,他的怒气里带着死亡。”同样情形,以色列人的上帝以雷电命令他的选民们走他曾经命令他们走的一切道路,“好使他们得以生活,使他们安适,使他们长久生活在地上。”这样,自然力量的本身以及人类对自然力量的依赖感,在政治或伦理的力量面前就宣告消失了!太阳的光芒照耀得自然的奴隶眩晕,使他像喀钦的准按人(de katscarta)那样每天向它祈祷道:“不要杀死我。”君王的尊严的光芒则照耀得政治的奴隶眩晕,甚至匍匐在它面前,把它当作一个神圣的力量,因为它是握着生死之权的力量。罗马皇帝的称号,甚至在基督教徒中间还是:“天王”(Euere Gott),“万岁”(Euere E)。即在今日,基督教徒中尚有“圣上”()和“皇上”(Majestat)之称,这是神明的称号和特征,也是君王们的称号和特征。基督教徒们纵然辩护这种政治上的偶像崇拜,认为君王不过是上帝的地上代理人,上帝是万王之王,然而这种辩护只是自欺而已。姑且不论君王的力量是一个最易感到的、当下直接的、痛痒相关的、代表自身的力量,而万王之王的力量只是一个间接的、想象的力量——上帝之被确定、被看成世界的主宰、君王,总之,上帝之被看成政治上的实体,总归只是在君王占有、决定、统治着人,以致被认为最高无上者的时候。摩娘说:“梵天王(Brahma)在太初之始造了一个以纯净光明为身体的刑罚天使,供自己使用,作为自己的儿子,作为刑法的创立者,作为一切创造物的守护者。由于有对于刑罚的恐惧,这个宇宙才能安享它的幸福。”因此人自己使他的刑法的刑罚成为神圣的、宰制世界的力量,使刑事裁判所的法规成为宇宙的法规,使刑法典成为自然的法典。他让自然极度热烈地分担他的政治上的烦恼和热情,甚至于使世界的存在依赖于一个君王宝座或教皇宝座的存在,这是毫不足怪的。凡对于他有重要性的,对于一切其他的事物当然也有重要性;凡使他的眼光昏暗的,也使太阳的光芒昏暗;使他的心脏运动的,也使天地运动——他的本质对于他便是宇宙的本质。世界的本质、一切本质的本质。
东方没有西方那样生动进步的历史,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在东方,人并不因人而忘记自然,并不因人眼的光芒而忘记星辰和宝石的光芒,并不因修辞学上的“雷电”而忘记气象学上的雷电,并不因日常事务的进行而忘记太阳和星辰的运行,并不因时尚的变迁而忘记季节的变迁。东方人虽然在君王的、政治的力量和尊严的光芒面前拜倒尘埃,但是这个光芒只不过是日月光芒的一个反照;君王对于他并不是一个尘世的、人性的东西,而是一个天上的、神性的东西。但是在一个神的旁边,人便不见了;只有当尘世失去神性,神灵升到天上,由实在的事物变成想象的事物的时候,人民才有自己的地位,才能毫不拘束地表现为人,保持人的权利。东方人之于西方人,有如乡下人之于城里人。乡下人靠自然,城里人靠人;乡下人照着气压表行事,城里人照着文件行事;乡下人照着永远不变的黄道星座行事,城里人照着变化不停的荣誉、风尚和舆论行事。所以只有城里的人创造历史,只有人类的“虚荣”才是历史的原则。只有能够把自然的力量牺牲于舆论的力量、把他的生命牺牲于他的名誉、把他的肉体存在牺牲于他的在后世人口中和心中的存在的人,才能够从事历史的事业。
希腊喜剧家阿那桑得里德(Anaxandride)在阿典奈斯(AtheriSC)神血,只不过是一个诗意的,在实际上、在实践中并不成立的想象。
世界、自然,在人眼里看来是个什么样子,它便是那个样子,亦即对于人、按照人的想象的那个样子;人的感觉、人的想象,对于人直接而不自觉地成了真理和实在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