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责任
易 使他们相信我们,但总得尽我们的力量使他们能知道些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的道理,使他们 能以儿童为本位,能“理解他们,指导他们,解放他们”;这样改良从前一切不适当的教养 方法。并且要使他们能有这样决心:在他们觉得不能负这种适当的教养的责任,或者不愿负 这种责任时,更应该断然采取节育的办法,不再因循,致误人误己。这种宣传的事业,自然 当由新兴的知识阶级担负;新兴的知识阶级虽可说也属于小资产阶级里,但关于生育这件 事,他们特别感到重大的压迫,因有了彻底的了解,觉醒的态度,便与同阶级的其余部分不 同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留着:现存的由各种不适当的生育而来的子女们,他们的父母将怎样 为他们负责呢?我以为花柳病者等一类人的子女,只好任凭自然先生去下辣手,只不许谬种 再得流传便了。贫家子女父母无力教养的,由社会设法尽量收容他们,如多设贫儿院等。但 社会收容之力究竟有限的,大部分只怕还是要任凭自然先生去处置的!这是很悲惨的事,但 经济组织一时既还不能改变,又有什么法儿呢?我们只好“尽其在人”罢了。至于那些以长 者为本位而教养儿童的,我们希望他们能够改良,前节已说过了。还有新兴的知识阶级里现 在有一种不愿生育子女的倾向;他们对于从前不留意而生育的子女,常觉得冷淡,甚至厌 恶,因而不愿为他们尽力。在这里,我要明白指出,生物进化,生命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则, 是前一代牺牲于后一代,牺牲是进步的一个阶梯!愿他们——其实我也在内——为了后一代 的发展,而牺牲相当的精力于子女的教养;愿他们以极大的忍耐,为子女们将来的生命筑坚 实的基础,愿他们牢记自己的幸福,同时也不要忘了子女们的幸福!这是很要些涵养工夫 的。总之,父母的责任在使子女们得着好的生活,并且比自己的生活好的生活;一面也使社 会上得着些健全的、优良的、适于生存的分子;是不能随意的。
为使社会上适于生存的日多,不适于生存的日少,我们便重估了父母的责任:
父母不是无责任的。
父母的责任不应以长者为本位,以家族为本位;应以幼者为本位,社会为本位。
我们希望社会上父母都负责任;没有不负责任的父母!“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 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这是生物学、社会学所指给的新道德。
既然父母的责任由不明了到明了是可能的,则由不正确到正确也未必是不可能的;新道 德的成立,总在我们的努力,比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尤其重大的,这是我们对一切幼者的责 任!努力努力!
(原载1923年2月3日《新民意报·星火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