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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自然的观察 Ⅱ.对有机物的观察
是说,事物违反着它自己的必然性而以一种漠不相干的偶然的东西自居的;事物把自己呈现为这样的东西,它的概念居于它的存在以外。同样,理性也必须把必然性,把它自己的概念视为是在它自身之外的东西,从而视为是事物,视为是一种这样的事物:理性对这种事物,以及这种事物对理性和对它自己的概念,通统是漠不相干的。理性作为本能也就继续停滞在这种存在或漠不相干之内,而在理性本能看来,表示概念的事物始终是概念的一个他物,而概念也始终是事物的一个他物。因此,对理性而言,有机物之所以是目的自身或在其自身中的目的,只是因为,由于行动着的有机物以一种漠不相干的自为存在自居,所以暗含在有机物的行动里的必然性是落于有机物自身以外的。——但由于这种作为在其自身中的目的的有机物不可能表现为别的,而只能成为一个有机物,所以它之即是在其自身中的目的,也就是显现着的感性现象,并作为现象而被观察。在被观察的时候,有机物表明自己是一种保持自身的、返回自身的并且回到了自身的存在。但是,在这种存在里,观察的意识看不到目的概念,或者说,它并不知道目的概念不在别处的一个什么知性里而正就在这里作为一个事物存在着。观察意识把目的概念作一方与自为存在和自我保持作另一方加以区别,作出一种不是区别的区别来。观察意识并不知道这不是一种区别,相反,它发现一方面有一种与行动的结果漠不相干或只有偶然关系的行动,而另一方面又有使行动与行动的结果两相结合的统一性,所以在意识看来,前一种行动和后一种目的,彼此无关完全不是一回事。

    (3)有机物的行动及其内在与外在的方面

    从这个观点看来,属于有机物自身的,就是那处于它的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行动,因为这种行动本身具有个别的性质。但是如果一种行动具有普遍的性质,而且行动者与行动所产生的结果是同一的,则这种目的性的行动就不应该说是属于有机物的。而仅只是一种手段的那种个别行动,由于它具有个别的性质,乃是被一种完全个别的或偶然的必然性所决定着的。因此有机物为了保持其自身为一个个体或一个类属而发生的行动,按照这个直接内容来说,乃是完全无规律的,因为在这种行动里没有共相,没有概念。如果照这样说法,有机物的行动就简直成了在自身中空无内容的作用;而这种作用就会连一架机器的作用都不如,因为机器有一个目的,因而机器的作用还具有一定的内容。如果这样地全无普遍性,则它就是仅属于一个存在着的存在者的活动,即是说,它就是一种象酸性或碱性的作用那样并不同时反映于其自身之中的活动;这样空无内容的作用,就不能摆脱其直接的实际存在〔或实存〕,就不能扬弃对立关系中趋于消失的东西而又保持其自己本身。但是发生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这种作用的存在,是一种能在它与其对立面的对立关系中保持自己的事物。活动本身不是别的,只是这种事物的自为存在的纯粹无本质的形式,而这种活动的实体不仅是特殊的存在而且是普遍的东西,所以这种活动的实体或目的不在它自身以外;它是在其自身中返回自己的活动,而不是被一个什么外来的东西导回自身的活动。

    然而普遍性与活动的这个统一不是这个观察的意识所能理解的,因为这个统一在本质上是有机物的内在运动,它只能被作为概念来理解;而观察的意识所寻求的环节却是些存在着的和持续不变的东西;又因为有机整体本质上并不包含这种持存的不变的环节,不容许发现有这些环节在其自身以内,于是当意识进行观察的时候,它就将普遍与活动的对立改变成为一种符合于它自己的观点的对立。

    这样,出现在观察意识面前的有机物就成了两个存在着的和固定不变的环节之间的一种关系或一种对立,这对立的双方,从形式上看好象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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