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大战争
;太素的旗袍,外套的领子袖子就要嚣张些;什么时候适合滚道边;什么时候可用金扣子,看多了,也就大概知道。
我所佩服的,是妈妈的花样层出不穷,也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也有“狐狸头绕颈、狐狸尾围腰”的,每套都是“只此一套、绝不撞衫”。
裁剪完成之后,效果如何,倒还在其次。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种锲而不舍、再接再厉、自得其乐、自求多福的精神,让我深切体会“美丽既是天生,也是勤劳”的道理。
我小时候偶尔会趁妈妈出去的时候,打开她的衣柜,把脸埋进“旗袍海”里面,嗅着旗袍上沾染的香水,感受一下不同布料窸窸窣窣拂在脸上的、甜腻又窒息的耽溺之乐。
美国人曾有本最爱的小说,是费滋杰罗所写的《大亨小传》,其中有一段讲女主角把各种颜色的丝衬衫全部摊在大床上,整个人扑上去埋头温存一番。
我最记得的就是这一段,现在想到,也依然会微微点头:“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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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也许会再流行,可是一大群女人暗中较劲、在设计上各出奇招、各找独家巧手裁缝的局面,大概不会再出现了。
文明,本来就因为容易消失,才值得珍宝。
我想着一套一套独一无二的旗袍,默默地以各种方式消失,直到全部不见为止……
我也只能微微点头——
“理当如此、理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