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大法官的远见
是,在整个“掩盖”工作中,他却起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了一名主角。
迪恩先和李迪谈了一次。这是他第一次真正知道全部真相,包括“管子工”的种种胡作非为。说实在的,乍一听来,他自己也给吓了一跳。他还是稳稳神,开始了谈“掩盖”的具体条件。李迪提出对已入狱者的“照应”,包括筹一笔“堵嘴钱”。
“掩盖”也是一项“行动”,没有“活动经费”是根本办不了的。比如,保释,律师,家属,等等,这一切都需要钱。前面已经讲过了,凡是违法的钱,筹款本身就很困难,而且一般来说,筹款本身也是犯罪行为。迪恩本人此后很快卷入“堵嘴钱”的筹集,在泥沼里越陷越深。
在迪恩找李迪谈话中,最戏剧性的一刻莫过于李迪突然提出“若是有必要毙了我,只要告诉我该站在哪个街角上”,着实把迪恩又给吓了一跳,说是我们可还没到这地步呢。李迪当时知道自己是通向上面的一个“祸根子”,但是,他之所以会这样提出,一是他知道自己是混在一个违法圈子里,他也不知道这些人在自己面临暴露的时候,到底会走得多远。其次,他也知道,他的这些上司尽管是白宫高官,却不可能动用正规受过训练的特工人员。多年之后,李迪在回忆中写到,他当时觉得,即使他的上司要干掉他,也是“合理的”。只是他觉得他们不可能动用得了专业枪手,他可不想让哪个“业余的”打歪了而伤着他的家里人。
这些人正在忙着“掩盖”乱作一团,可是在白宫里,包括尼克松总统在内,却谁也不敢真的向负责调查的联邦调查局去“打招呼”。因为在这个制度下,联邦调查局是独立的联邦机构,在操作时并不受司法部多大的控制。相反,由于真相还没有暴露,尼克松在记者招待会上,一方面一口否定白宫涉案“水门事件”,一方面还必须要求联邦调查局和华盛顿的警察按法律程序严肃调查。尼克松眼看着应该说是自己下面调查机构,正按图索骥步步向自己逼来,却碍于这个制度和全美国百姓的关注,不仅不能阻止,还只能作出欢迎调查的高姿态。
即使是行政体系下的司法部,在法律的制约下,也不见得就对白宫言听计从。正在干着“掩盖”活儿的白宫顾问迪恩,曾经向司法部长克雷迪斯特提出要求,把联邦调查局有关此案的文件调来看一下,却遭到拒绝。因此,调查仍然在一步步深入。在“水门事件”中那个漏网逃跑的“望风者”,又在律师的劝说之下,去联邦调查局投了诚。同时,各种报纸杂志的记者们,又在以他们的方式,各显神通,从外围包抄过来。可是此刻尼克松仍然心存侥幸,“管子工”的一个负责人海尔德曼曾对尼克松说,这事妙就妙在干得如此操蛋的糟糕,没人会相信我们会干出这种事来。尼克松深表同意。
问题是,哪怕是一个再“操蛋”的球,也总是有人踢出来的。如果不能令人信服地解决这个“踢球人”的问题,这个“球”就还在联邦调查局和记者们的穷追猛打之下。因此,尼克松亲自下令,要他的“白宫顾问”让中央情报局“认下账来”,并且由他们出面让联邦调查局中止调查。
他们找了两个他们认为比较能够控制的中央情报局副局长。一开始,他们拒不肯“认”这份本来就不是他们的“账”,后来迫于来自总统的压力,松口应承了下来,也做了一部分。但是,回去一想,就知道苗头不对,他们根本承受不了今后的法律责任。于是,他们马上刹车了。
他们开始向白宫顾问迪恩解释,他们尽管是白宫提名的副局长,但也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在中央情报局里,都有特定的指挥链,不在他们职权范围的事,他们也一样无能为力。更聪明的是,他们看出了这件事的危险前景,为了在将来出事的时候有个依据,他们开始把每一次白宫顾问迪恩与他们交谈的情况都写下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