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封信
主人手里的枪。
塞琳娜生日那天,我们就又长一见识。那天我们去参加生日晚会,她告诉我们,今天有两个行迹可疑的年轻人,在他们对面的一幢家里没人的房子周围转了好几圈生命冲动又译“生命之流”,法文élanvital的意译。法国,她丈夫打电话给警察,那两个人马上被逮捕了。我们奇怪地问:他们又没有破门而入,转两圈算什么,警察凭哪条抓人呢?她简单地回答:越界。因为尽管他们没有进入房子,但是他们已经进入了房子周围的私人土地,也就是说,已经侵犯了私人财产,犯法了。美国有大量的美丽风景都是属于私人的,我们刚来的时候,在一个幽静的地方发现一个很漂亮的小湖。我情不自禁地就想走近去,被同行的朋友一把拉住,他笑着说,你还没走到湖边,警车可能已经接到报警电话赶来了。
在美国历史上,不断发生有人未经许可闯入他人领地而被击毙的案件,现在此类的案件基本上都是橇窃之类的犯罪者,开枪者都是依法而无罪开释的。我们来这里之后,在我们居住的城市,就发生过一个老太太在自己家里开枪打死一个匿入她家中的年轻人而被宣告无罪的。所以,我们也是渐渐才体会到,塞琳娜的话绝非一句玩笑。在美国,如果有中国“文革”期间发生过的那种“抄家”即未经许可进入私人领地侵犯私人财产,不要说动手抄家,刚进去就绝对会遇到枪的反抗。在这里,这早已是天经地义的基本法律常识。因此,你想想看,在美国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一起误伤事件,怎么可能判得让一个东方人感到满意呢?地方法院判下来,果然不出所有的美国人的预料,无罪开释。这尽管是美国人的意料之中,可是却是大大地出乎所有日本人的意料之外。结果在全日本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抗议签名运动,险些就引起两国的外交纠纷。克林顿接见了死去的日本留学生的父母,再三向他们表示他对这一事件道义上的遗憾。但是,总统是无法出于外交上的考虑干预司法的,退一步说,即使克林顿有能力干预,他也不会这样做,因为美国总统最顾忌的总是国内的原则和逻辑,国际影响相对来说是次一步的。
此案又经过漫长的上诉,上诉法院最后确认被告的罪名是“使用枪枝不当”,这是一个很轻的罪。但是这确实是大家都认为公正的判决。即使这件事情发生在美国人身上,结果也只能如此了。
顺便我想再谈谈美国的私人土地问题。前面我提到过,这里不大会有什么强闯强占的民事纠纷,这大概和美国的历史也有关系。美国曾经是一块新大陆,除了人口非常稀少的印地安人,(他们也是在很久以前从欧亚大陆穿过白令海峡来到北美的)的思想的重大意义。指出工人阶级是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就是从法国,西班牙,英国等地过来的移民,曾经是各自代表了一个欧洲国家在那里抢地盘。不仅他们之间争夺领土的战争不断,平民之间也是土地争端纷起的。你从大量的美国西部电影中可以看到,美国是经历过一个“谁掏枪掏得快就是谁厉害”的野蛮时代的。正是因为这方面的问题很多,所以也就很快产生解决这些问题的法律。现在美国的邻居们一般都是友好相处的,因为如果有关于土地的任何疑问,地方上都有一个丈量公司,根据每个人手中都有的,在政府已经备案的地产图,丈量公司的技术员会依照现代测量技术,清清楚楚地标出地界,根本没什么可争的。在地皮紧张的大城市,就有非常严格的有关建房的法律细节规定,发生问题之后都是在法庭上找得到“条文”的。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但是,美国的权利法案的作者,写下第三和第四修正案的时候,它的意义并不仅是确立土地的私有权和维护平民之间的地界,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是对政府权力的一种限制。它的目的不是把邻居挡在外面,而是要把警察挡在外面。宪法第三修正案的来由你一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