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封信
都不懂而已,我对自己的孩子看什么就不作任何限制。审查委员就说,你可以对自己的孩子不作限制,可是你问一下其他的父母,他们是否愿意他们的孩子什么都看呢。
制片人立即回答说,他并不在替别的父母作决定,可是审查委员你却在替他和其他所有的父母作决定。这不公平。
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大量似是而非,所谓“推一推就推过去,拉一拉就拉回来”的片子,对于审查委员可能是一念之差的事情,对于制片人,就差得太多了。一个片子一旦被列入“某级”,大量青少年观众被拦在电影院外,票房价值马上就下去了。辩论虽然没有一个什么明确的结果,但是通过这样的辩论,可以看到事情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美国,成年人是否就有很普遍的机会接触色情读物呢?我所看到情况是这样的。在公共场所,如公共图书馆或在一般公司企业的会客室里,是没有这一类的读物的。我在这里住过各种档次的旅馆,也从没见到过。电视节目里,也没有色情片。你在美国旅行,视觉环境是相当“干净”的。在美国,这不是一种满目皆是的东西,不到特定的地方有意寻找,是碰不上的。如果有这种需求的人,他可以在某些书店的角落去买,可以去一些电影院,可以自己去租借这样的录像带。作为一个成年人,这是你自己的选择。那么,是否就有很多成年人沉湎于色情读物呢?我相信大多数的美国成年人都或多或少看过,至少是看到过这样的东西,但是我并不认为有很多人沉湎与此。相对来说,美国社会的基调是比较健康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都非常丰富,你可以有许许多多的选择。可以使你觉得有趣,会使你入迷的东西也非常多,而且容易得到。所以整个社会的兴趣也很分散。每个人也在选择自己的档次定位。人们知道,同时也习惯有各种类型的读物,大多数人并不沉湎于这样的东西。
我又要讲到滥用自由和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在美国,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推向市场的速度非常快,许多技术本身就是在市场的推动下向前走的。电脑新技术的普及极快,短短的时间里,花样百出,令人目不暇接。这一段时间,我们可以经常看到新闻媒体讨论“信息高速公路”所带来的各种问题,这指的是日益普遍的计算机联网服务。通过这样的服务,人们可以方便地通过电脑网路运用各种资料库,和别人交换信息。在美国的问题是,这不是少数专家学者的特权,它是通过电话线外接的,你只要每月付一些费用都可以得到。可以先用多少小时,然后再根据你使用的时间计费。因为方便,费用不高,很快成为飞速普及的新的信息源,还没有来得及考虑,一些附带的问题就已经产生了。
这样一个突然产生的大量信息流动,如此广大的读者面,马上使一些滥用自由的人,甚至一些犯罪分子,趁虚而入。因为这个领域已经开拓出来,但是一开始美国政府还没有想到,如何在这一领域制定法规,去防止色情对于青少年和成年人的侵犯。因为这个问题并不是和电脑网路同步产生的,所以无形之中就成了唯一的一个漏洞。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只要没有法规说这是犯法的,那么它就是合法的。所以以制作色情信息牟利的人,立即进入了这条所谓“信息高速公路”,而且迅速曼延开来。
突然发现问题而感到震惊的,当然是一批青少年的家长。因为有很多辅导孩子做作业的网路以及“儿童谈天说地”等等各种节目,有些青少年花不少时间在电脑旁边,当然有大量有趣的节目,对开拓他们的心智颇为有益。所以,孩子们坐在电脑前,,父母一度是很高兴的,至少不会想到孩子会因此受到什么伤害。可是,当有一天,他们发现孩子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居然是在看电脑提供的色情照片,他们怎么会不吓一大跳。甚至有一个十三岁的乡下女孩,糊里糊涂给一个“电友”给骗到了洛杉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