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家庭
被过去的全部文献所公认,赫古巴对孩子的关心远远超过对文夫的关心,麦克狄夫对女儿也比对妻子更照顾一些。在《旧约》里,男女双方都热衷于传宗接代;在中国和日本,这一精神至今仍很活跃。有人认为这种欲望来自祖先崇拜,我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即祖先崇拜乃是人类重视宗族延续的表现。与我们前已提及的职业妇女截然不同,人的生育的冲动一定非常强烈,否则决不会有人愿意作出必要的牺牲以满足这一冲动。在我个人看来,做父母的幸福大于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幸福。我相信,当环境诱使男人或女人放弃这种幸福,必定留下一种非常深刻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这又引起一种不满和倦怠,其原因往往不为人知。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想要幸福,特别在青春流逝之后,一个人必须觉得自己并不是孤独的,生命也不会马上枯竭,自己是生命之河的一部分,发源于最初的细胞,流向那遥远而神秘的未来。作为一种意识到了的情感,若用固有的词语来表达的话,它确实是极其文明而富于智慧的世界观;但是,如果作为一种模糊的本能的情感,它就是原始的、自然的,与高度的文明大相庭径。一个能够获得伟大而非凡成就的人,自然会名垂青史,并能够以其工作来满足生命延续的需要。但是那些才华平庸的人们,却只有借孩子们来聊以自慰了。凡是让生育的冲动萎缩的人,已经把自己与生命之河分离,并因而冒着生命枯竭的危险。对他们来说,除了那些特别超脱的人,死亡意味着一切终结。他们身后的世界不再关心他们,并且正因如此,他们的所为在他们看来是琐碎的和次要的。对于众多儿女绕膝的人来说,如果他出于一种自然的情感而挚爱他们,未来至关重要,至少在他有生之年是如此。这种感觉不仅出于道义或想像,也出于自然和本能。一个人,如果他能够把自己的兴趣伸展到个人生活之外,很可能会将这种兴趣伸展到更远的地方。像亚伯拉罕那样,当他想到自己的后代将去承受福祉时,他感到非常满足,即使这种承受许多代人之后才会实现。通过这种感觉,他才摆脱了那种差点消灭他所有的情感的空虚感。
当然,家庭的基础建立在这一事实之上,即父母对他们自己的孩子有一种特殊的爱,这种爱与他们相互之间的爱不同,也与他们对别人家孩子的爱不同。确实,有些父母亲很少或根本不爱自己的孩子;同样确实的是,有些女人对别人家的孩子的爱,与对自己家的孩子的爱,同样强烈。尽管如此,务实是明摆着的:父母之爱是正常人给予自己孩子,而不是任一别人的一种特殊情感,这一情感是我们的动物祖先的遗传物。在这方面,我认为弗洛伊德似乎没有充分考虑到性的生物因素,因为无论是谁,只要他视察了一头雌性动物如何对待其幼F,就会发现它对幼仔的行为,与对性关系上的雄性伙伴的行为截然两洋。这种差别也存在于人类之中,不过略有不同和不那么显著罢了。如果这种特殊的爱并不存在、那么家庭作为一种制度便会是无关乎幸福的了,因为只要把孩子交给专家抚养,就万事大吉了。然而现实地讲,只要身为父母者的本能不曾衰退,那么他们对孩子的这种特殊的爱,不仅对孩子,而且对他们本身都具有重大的价值。对孩子而言,父母慈爱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更加可靠和值得信赖。朋友爱你是看中了你的优点,情人爱你是看中了你的魅力,假如优点和魅力不再存在,朋友和情人也许会悄然离去。但在患难中,父母都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不管是在病中,还是在蒙受耻辱时,如果他们的确是好的父母亲的话,他们就会仍然本能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当别人称赞我们,我们会感到高兴,但大多数的人这时内心会有一种并不可靠的感觉。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节实,因而我们感到他们比谁都值得信赖。在顺境当中,这也许无关紧要;但在逆境中,它就会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