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新的天国
霍布斯是个有意思的人物,他在马格达朗学院做过学生,总也不安分,去意大利和伽利略谈过话,与大名鼎鼎的笛卡尔通过信,一生的大部分都往在欧洲大陆,为的是逃避清教徒的怒火。偶尔他写一本大部头的书,把他对所有可以想到的题目的看法都装进去,用一个引人注目的书名:《极权主义国家,或曰长老会联盟和国民联盟的物质、形式和权力》。
这本博学的书问世的时候,洛克正在大学里上二年级。它一针见血指明了诸侯的本质、权力,尤其是他们的责任,就连最彻底的克伦威尔派也不得不赞同,许多克伦威尔党徒都倾向于宽赦这个一贯抱怀疑态度的人,因为他尽管是个保皇派,却在一本重量不在五磅以下的书里揭露了保皇派的虚伪。当然,霍布斯不是那种易于划分规类的人。当时的人称他是“不拘于教条的人”,意思是,他更感兴趣的是基督教的伦理学而不是基督教的教义,主张让人们在不太重要的问题上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洛克与霍布斯有相同的气质。他一生在教,却又从心底赞同对生活和信仰应做大度的解释。他和朋友们认为,国家摆脱一个暴君(戴金冠的),如果只是为另一个暴君(戴黑色耷拉帽的)来滥用权力,那还有什么用呢?为什么要今天否认这一帮教士的忠诚,而第二天又接受另一帮同样傲慢专横的教士的统治呢?从逻辑上讲这当然是对的,不过有那么一伙人,对他们来说,如果“自由人”一旦成功,把僵化的社会体系变成伦理辩论的社会,他们就会没饭吃,因而这个观点在他们当中是行不通的。
洛克本人似乎很有些魄力,他有几个颇有势力的朋友,能保护他不受地方长官的怀疑,但是没过多久,他还是不能再逃避“无神论者”的嫌疑了。
这发生在一六八三年秋天,于是洛克来到阿姆斯特丹。斯宾诺莎已去世五六年了,不过荷兰首都的学术气氛还很自由,洛克有机会学习和写作,而且不受官方的干涉。他很勤奋,在外的四年里写下了著名的《关于宽容的信》,这使他成为我们这本小历史书的主角。在信中(按照他的反对派的意见应该是三封信),他根本否定国家有权干涉宗教。洛克认为(这源于另一个流亡者,法国人皮埃尔.贝尔,那时他住在鹿特丹,正在一个人编撰百科全书,很有才学),国家只是个保护性的组织,由一批人创立和维持,为的是相互间的利益和安全。这么一个组织为什么要发号施令、让人信仰这个而不允许信仰那个,洛克和他的信徒始终没有搞明白。国家并没有规定他们应该吃什么喝什么,为什么非要强迫他们去这个教堂而躲开那个教堂不可呢!
清教徒主义的不彻底的胜利使十六世纪成为奇怪的宗教妥协的时代。
威斯特法利亚的和平终止了所有宗教战争。它阐明了一条道理:“所有臣民都必须服从统治者的宗教信仰。”这样一来,一个公国的臣民今天全是路德教徒(因为大公爵是路德教徒),而第二天摇身一变又都成了天主教徒(因为男爵恰好信天主教)。
洛克争辩说:“如果国家有权力命令人们的灵魂归宿,那么一半人都注定要沉沦,因为不可能两种宗教都正确(按照宗教手册第一条的说法),生在边界这边的肯定会进天堂,生在那边的注定要下地狱。这样一来,出生时的地理位置便能决定一个人的灵魂能否被拯救了。”
洛克没有把天主教徒列入他的宽容计划中,这的确是件憾事,不过可以理解。在十六世纪的不列颠百姓眼里,天主教不是宗教形式,而是个政党,从来没有停止颠覆英国的安全,它建造了个“无敌舰队”,还弄来大桶大桶的炸药要把这个友好国家的国会崩个稀巴烂。
所以洛克宁愿主张把权力交给殖民地的异教徒,也不给天主教徒,而且请他们别再踏上英国的国土。但这只是因为他们危险的政治活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