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无知的暴虐
如果我坐在有毒的常青藤上,我会责怪自己的疏忽,派人去请医生,并让孩子赶快弄走那些东西。辨明原因效果的能力告诉我,有毒的常青藤会引起皮疹,医生会给我药止痒,清除毒藤可以避免痛苦的事情再发生。
真正的野蛮人的反应却迥然不同。他不会把皮疹和毒藤联系起来。在他生活的世界中,过去、现在和将来盘根错节,纠缠不清。死去的首领变成了上帝,死去的邻居变成了精灵,仍然是家族中看不见的成员,步步陪伴着活着的人。他们与死人仍然同吃同睡,一同看守大门。是避免与他们亲近还是争取得到他们的友情,这是活着的人应考虑的问题,否则就立即会遭到惩罚。由于活人不可能知道怎样才能取悦于精灵,便总是害怕上帝把不幸作为报复降临在自己头上。
所以,他不是把异常的事情归结于最初的原因,而是归结于看不见的精灵的涉足。他发现臂上的皮疹时,不是说:“该死的毒藤!”而是小声嘟嚷:“我得罪了上帝,他来惩罚我了。”他跑去找医生,不是去讨抵消藤毒的膏药,而是要一张符,还必须比愤怒的上帝(不是毒藤)甩给他的那张符灵验百倍才行。
至于使他遭罪的毒藤他却不予理睬,依然让它象往常一样生长。如果偶尔有个白人带来一桶煤油把它烧掉了,他还会骂他招惹麻烦。
因此,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一切事情都被认为是由看不见的生灵操纵的,那么社会要维持下去,就必须绝对服从能平息上帝怒火的律法。
按照野蛮人的看法,律法确实存在。祖先创立了律法,把它传授下来,这一代最神圣的职责就是把它原封不动完美无缺地传给下一代。
这在我们看来当然荒诞无稽,我们相信的是进步、发展和持续不断的改进。
不过,“进步”是近年来才形成的概念,而低级社会形态的特点是,人们认为现状已经完美无暇了,没有理由再做什么改进,因为他们从未见过别的世界。
如果上面所说的是真的,那么怎样才能防止律法和已定的社会形式有所变更呢?
答案很简单。
就是靠及时惩处拒不把公共条例看做是上天旨意具体体现的那些人,说得露骨一点,就是靠僵化的专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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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由此说野蛮人是最不宽容的,本意也不是侮辱他们,因为我马上要加上一句,在他们借以栖身的环境里,专横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他们一意容忍,用来保护他们人身安全、头脑纯洁和部落生活的许多清规戒律遭人践踏,便会陷入灭顶之灾,这可是最大的罪过。
但是(这个问题值得探讨),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又是怎样保护了一整套靠口口相传的条例呢?今天我们拥有成千上万的警察,数以百万计的军队,却仍然觉得连推行一点普通法律都困难重重。
答案同样很简单。
野蛮人比我们聪明得多,他们精明地估算出用武力不能推行的东西。
他们发明了“忌讳”(塔布)这个概念。
也许“发明”这个词有些文不达意,这类东西很少是一时灵感的产物。它们是长年累月的积累和实践的结果。不管怎样,非洲和玻里尼西亚的野蛮人想出了“忌讳”这个概念,从而省去了不少麻烦。
“忌讳”这个词起源于澳大利亚。我们或多或少都知道它的含义。如今的世界里也充满了忌讳,也就是不能做的事或不能说的话,譬如在吃饭时谈及刚刚做完的一次手术或把小勺放在咖啡杯里不拿出来。不过我们的忌讳都没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只是一些礼节,下会扰乱生活的幸福。
对于原始人,忌讳则甚为重要。
它意味着超然于这个世界的人或没有生命的物体,(用希伯莱语说)是“神圣”的东西,人们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