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六則
(一)
過去有一個時期我喜歡遊覽名勝,後來漸漸不喜歡了。大概是因為看了縣志,凡有斗方名士的地方總是有十景。讀徐露客遊記,覺得太冷清,也不喜歡。回想起來,以前到過的名勝印象都很淡,倒是常走的小街小巷對我有感情。
我遊過西湖,見過長城,可是動人的只是當時的情景,不是當地的風景。遊長城返回,宿在南口,夜裏一個人出來,立在星月之下,想像著這是古代的塞外,但結果一無所有。回到旅館裏,一大群男女同學正在大廳上打地舖找睡處,亂轟轟的。我也混在他們中間走動著,這纔感覺到真實,後來在桂林,探尋七星岩,那幽邃奇險的洞穴。我一進去就急於想出來。還是回去的路上,看女人在護城河邊洗衣裳看了半天。我就這樣的一個俗人。
這也不是因為人到了中年的緣故。小時候的為風景所動其實就是努力使自己感動。
(二)
我有名字,可是不喜歡用別號。上次沈啟無來,我和他說:「你為什麼要弄上一個閒步庵呢?頂好是不要這些。」
別號大概是起於漢末,盛於東晉,早先的人不玩這一套的。漢末的八俊八元,東晉的竹林七賢,是一夥人的別號。可是讀書人最容易散夥,久後便一個人的別號了。一夥人的別號是對人家標榜,一個人的別號是對自己標榜。什麼散人,居士,館主,恨人,都不過是玩意見。一個人玩夠了一切,便玩到自己的身上,弄別號,就是玩自己的一種。讀書人就是這樣,就在他們一夥兒的場合,倘是吟詩,就是什麼「海棠吟社」,倘是弄政治,便是什麼「清流」,「東林黨人」,「左翼作家」,其實還是和「海棠吟社」一樣,算是一夥人的別號,而有了別號就已十分滿足,表達了他們所要表達的了。
可是我喜歡綽號。水滸傳裏有些綽號就很好。別號是自己取的,綽號卻是人家給的。有別號的多是些讀書人,有綽號的卻多是些下流等社會的人。兩者的分別就在這裏。譬如聽人叫「王麻子」,「康林鬼頭」,比較走到人家的書房裏,看見玻璃板下壓著署有什麼「主人」的箋條,總要心裏舒服得多。
下等社會的人也有他們一夥兒的別號,那是叫做「幫」。幫多是些窮兇極惡的,但是不無聊。讀書人合夥兒的什麼社,目的只求做到幕僚,現在叫做智囊團的。而流氓的幫則往往做了「火十字團」一類恐怖政冶組織的底子。中間倘有認真的政黨,首先得和這些讀書人的社,流氓的幫分開。尤其是讀書人的,他們弄政治不過是弄個別號玩玩,一夥人合稱為左翼作家的時候,和個別的自署為什麼主人,居士,在沾沾自喜上頭並沒有兩樣。
(三)
中國文學近來有南方的與北方的兩種。這是因為地氣不同嗎?不是的。主要的倒是因為政治氣候的不同。也有人把北方文學與南方文學分作兩派。認為有破壞域家的統一的嫌疑。但到底還是分了兩派。
北方文學的中心是北平,作品的風格比較深湛,來得靜,而以上海為中心的南方文學則是活潑的,不免粗淺。一般人的這種看法,原也是對的。粗淺的可以使之變為深湛,靜可是要不得,因此也有人以為中國文學的前途在南方,北方的則在沒落中。這話我可不以為然。
文學和政治中心接近,可以作成文學與時代的息息相關,但也使文學成為粗淺。這粗淺不是一個單純的技術修養問題。政治影響於一般人的生活,這一般人的生活是文學的基調。所以政治對於文學的影響無寧是間接的。但因為政治的動態是特別的觸目,作者覺得它新奇,往往拿它做文學的題材,這樣就容易失敗。他們不知道從一般人日常生活的角度去描寫政治,而從政治的角度去描寫政治,變成政治的偵探小說一類。好的文學家是革命的,但不是更廣大的。一個文學家處理政治的題材,應當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