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平民朋友
物,比如说副局级的干部,同最下层的人物直接构成“戏”。评论家的意见,我愿参考,但就我本人迄今为止的生活经验而言,我感到北京这个大都会的“上层”和“底层”之间,就单个的人与单个的人相互的交往沟通而言,是并不多见的。当然,所谓“上层”、“上中层”、“下层”、“底层”,都是借用的词儿,因为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里,是不应把人分为三六九等的。不仅从理论上说凡公民都是平等的,在具体的生存状态里,比如住很宽的楼房和住又小又破的平房的人,家里都拥有相同的日本进口原装大彩电,共享着改革开放的某些成果,也是其他发展中国家并不多见的景象。但人们毕竟过着各自那个层面上的生活,在相当程度上,是无直接相关性的,不仅很难纠葛到一起,构成“戏”,而且,有时简直就不甚清楚别的层面上的人是在怎么活动。比如,一位大学老教授,因为一个偶然的原因,进入了五星级大饭店,并且进入了其中的“演歌台”,他不禁目瞪口呆,特别是当他想到,这社会上有某些人,成天泡在这类场所,消耗他们的生命,更不禁连连喟叹。同样,某些大款,从豪华轿车上跳下来,进入五星级大饭店,动辄就开瓶“路易十三X·O”,他们也死不理解,一个大学教授家里,怎么就没一件像样的家具,却到处撂着些“破书烂纸”!
我并不认为,我们这个社会上的一个人,必得越出自己的所在的那个层面,去交朋友。就是作家,他可以为写一个表现“下层”的作品而去深入生活,结识一些平头百姓,却也不一定都要交成生活中的朋友。所以,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一点没有炫耀自己怎么“保持平民本色”,或隐含否定别的作家“不平民”的意思。记得1993年我给《中华儿女》写了篇谈自己现状的文章,编辑突出了我“为了尊严,我不下海”的话,结果就有人来问:“难道人家下海,就是不要尊严吗?”其实我只是说我自己,并不涉及别人。我的意思是说,我现在依靠写
作,尚能维持一种有尊严的雅致生活,所以不打算下海。现在我写到这里,也只不过是承认,我确交了些市井朋友,这未必是我的什么优点,我的创作也未必因此就更好,这只不过是提供一点花絮,让关心我的读者朋友,多了解我的一个侧面罢了。
夏日,在街头巷尾的路灯下,蹲坐着些甩扑克的人群,这情景,许多身份比他们高的人,是都见到过的,如果发现我也兴致勃勃地混迹其中,那当然会讶怪。我和我的朋友,加上他的邻居,还曾在高层居民楼的电梯过道里,摆开小炕桌,坐着小马扎儿,打过一宿的麻将。小输小赢,插科打诨,让过堂风吹得悠哉游哉的,那情景儿,恐怕“儒林”里能知道的,就不多了。在那里搓麻,一是家家住得都不宽敞,二是楼道灯与电梯的用电,都不与各住户电表相干。你爱怎么鄙夷就怎么鄙夷吧,反正我跟他们在一起,感到是处在一种无大恶亦无大善的自然状态中,这状态很适合我,能调剂我有时为沉重的思绪弄得无比焦虑的心情。
骑车去野地里,寻找点野趣,这是我和一两位平民朋友的共同爱好。但现在野地已萎缩得所剩无几了。1992年我们还曾在三环路外找到个野撂着的废窑坑,坑边长着不少芦苇,还有些蒲草长在水中,我喜欢芦苇和蒲草,他们就帮我采拔。其中一位为了拔蒲草,索性脱光了跳进水去。那窑坑是漏斗形底,积水里长满了水草,他一下去就往下沉,还被水草缠住了脚,吓得我们在岸上大喊大叫。但他终于浮了上来,摆脱了水草纠缠,还为我拔下了若干花多少钱也买不到的蒲草。我还注意到,一般来说,文化人的肢体语言,使用得最多的是手势,而我的这些平民朋友,他们的肢体语言却常常表现在头颈部的摇动上。我就很喜欢我的一位壮汉朋友,说到兴致处,把他那颗大头豪迈地一摆的模样。总而言之,“读”作家朋友,自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