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 利他
记得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曾说:“有两种事物,我们越思索它就越感到敬畏,那是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感到敬畏,我的领会,是因为竟会有这样的事物,真是意想不到。道德律是一种奇怪的像是与自然相对的强制力量。饥而思食是自然的;可是伯夷叔齐不吃,以致饿死,这强制不吃的力量来自道德律。寒而思衣也是自然的;可是羊角哀解衣与友,以致冻死,这强制不穿的力量也来自道德律。照宋儒天理、人欲的对立划分法,道德律属于天理,它是理应与人欲作对的。为什么会有天理?我们现在分析,那是一种玄学信仰,是现实生活尊重道德,希望尊重不只为当然,而且有理由,才用作美梦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但为其来由的道德却是质实的,它经常在遏止人欲方面显示力量。这情况的主要表现是,求欲望之满足,发现会累及他人的时候,就克制,使他人不致受累。换个说法是,利己与利他不能协调的时候,道德律经常是要求勉为其难,“利他”。为什么要这样?
这样的问题,一般是不问。这是常识走的路,安于知利他为当然,而不问其所以然。早期的儒家就是这样。孔子讲立身处世,主张以“仁”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仁的含义是什么?说:“仁者爱人。”这可以看作定义。书里还说到如何行,积极方面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消极方面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孔子没有问,自然也就没有答。孟子像是想深入一步,问为什么要这徉。答复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仁也。”这是说,天性如此。或者用《中庸》开篇的说法:“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意思就更加清楚。不管怎么说,辨析其所以然是阑入哲学范围,推诸天命的答复就显得不够。一是天命究竟何所指,有没有,这又是玄学信仰方面的事,难得证明。二更严重,即使有,为什么非顺从不可?因为利己更是本性如此,为什么就不当也百依百顺?总之,走这条路为利他找根据,结果是难得满人意。
还有一条路,是由“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深入一步,如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或如宋儒,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因为人己是同气连枝,所以就不“能”不有同情心,不“当”不有同情心。这里的问题显然在于,天地万物是否为一体。更加显然,这样的问题很难说清楚。同在,可以理解为一体;但人己又确实有分别,尤其在利害冲突的时候。还有,宋儒是说“仁者”,不是说人人,可见这还是一种道德信仰,信仰是难得用来作信仰本身的靠山的。
“天命之谓性”, “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是由“天”的方面下手,为利他找根据。此路难通,只好改由“人”的方面下手。人,古往今来,东西南北,多到数不清。但其中一个地位特殊,是“自己”。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想通过怀疑建立起哲学系统,经过思路的许多周折,最后承认:“我思,故我在。”这是由哲理方面证明自己最实在。牙疼不算病,疼起来要了命,这疼,只有自己能够感受,最清楚。这是由常识方面证明自己最亲一切。因此,讲人生,讲社会,都不得不由自己出发,甚至以自己为中心。这自己,最突出地表现为“感知”:乐,我感知,所以欢迎;苦,我感知,所以不欢迎。古希腊有所谓快乐主义学派,评定行为、措施等的好不好,就是以自己的感知为标准的。这里不管这样处理能通不能通,只说,即使能通,作为利他的根据必是做不到.因为感知,只有自己是亲切确实的,至于他人的,那是用“能近取譬”的办法推出来的,隔靴搔痒,为什么要顾及?总之,以自己的苦乐为行为的准则,我们只能找到利己的根据,不能找到利他的根据。
以上说天,说人,都是想以“理”来证明利他为当然。困难多,是因为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