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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霸气与和气
    北京的“大”,几乎使每个到北京的人,都会觉得自己“小”。

    有句话说:“到了北京才知道自己的官小,到了广州才知道自己的钱少,到了深圳才知道自己的人老。”其实,到了北京,又岂止是觉得自己官小,简直是连人都很小。那么大的北京,一个两个人走了进去,就像水珠融进了大海,看都看不见,影儿都没有一个。这其实也是北京容量太大所使然。’一个空间,如果容量太大,纳入其中的事物就显不出“体积”来。不要说人了,就连摩天大楼立交桥那些庞然大物,在北京也显不出有多大。

    更何况,北京,又是怎样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 那个衣着朴素、神态安详、满不起眼的遛鸟老头,没准是大清王朝皇族后裔,大小是个“贝勒爷”;而那个坐在小摊上喝豆汁、吃火烧或者炒肝儿,吃完喝完一抹嘴就骑上自行车去上班的中年人,也很可能是一位什么重要部门的什么长,大笔一挥就能批个十万八万甚至上百万。这些人,在北京都很普通,就像他们说的话都是“普通话”一样。北京,毕竟太大太大,再大的人物,在北京也不大容易“大”得起来,久而久之,自然也就会变得普普通通。

    北京的官们大多“不大”(真正的“大官”你见不到),北京的市民却多半“不小”。有人说上海是“大城市,小市民”,北京却绝对没有“小市民”。北京的市民都是“大市民”:派头大,口气大,架子(或者礼性)也大。“大气”,可以说是北京人的一种普遍特征。他们的生活方式,几乎无不带有“大”的味道:干大事,说大话,讲大道理,讨论大问题。就连聊天,也叫“侃大山”(先前则叫“神吹海哨”,也有“大”的意思)。就连喝茶,也钟爱“大碗茶”。他们对于小打小闹不感兴趣,对于小模小样看不上眼,向往的是成为“大腕”、“大款”,当然最好是“大官”。就连找媳妇,也不大喜欢“小家碧玉”式的。至于喝啤酒,当然更得论“扎”。如果一小杯一小杯地来,一小口一小口地抿,那还叫喝酒

    北京人的大气,与燕赵遗风,或者说,与北中国的豪雄之气不无关系。这种豪雄之气以山东、东北两地为最多,而在全国,最喜欢北京人、最容易和北京人认同的,也恰恰是山东人和东北人。山东出响马,东北出胡子(土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爽是少不了的,“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也是少不了的。这些北京也都有,只不过大碗喝酒仅限于喝啤酒,大块吃肉一般是涮羊肉,两肋插刀则多半是豪言壮语。但不管怎么说,北京人毕竟是崇尚豪雄和讲义气的。他们推崇的是“不吝”、“豁得出去”,古道热肠和使肝义胆在北京也总是受到好评。“不吝”并不简单地只是“不吝啬”。依照杨东平的解释,它至少还有满不在乎、敢做敢为、超拔洒脱、大大咧咧甚至不修边幅等意思在内。在各地方言中,大概只有武汉人的“不囗”与之相似。不过武汉人的“不(口者)”重在“直”,北京人的“不吝”则重在“爽”。所以武汉人极其憎恶“鬼做”,而北京人的“不吝”则很可能具有表演性,变成一种“作派”。

    这种作派常常被称作“狂”或“匪”。这是一种由服饰、举止、口气、派头等综合因素构成的气势。它既以“狂匪”名之,就不能有“奶气”,因此不但不能精巧雅致,反倒要“粗”一点才好。事实上豪爽往往是和马虎难解难分的,精致则难免因过分注意细节而显得“小家子气”。“小心翼翼”则不“豪”,“精雕细琢”则不“爽”,简单粗疏反倒自然洒脱。北方人(尤其北方农村)的生活原本就比较粗放,这种粗放经过北京文化的洗礼,就变成了“大气”。而“大气”一旦成为北京人的标志性品格,粗放就会变成一种刻意的追求。所以,诸如抠门、松货、软蛋、面瓜之类统统都是贬义词,不拘小节马马虎虎则不会受到恶评。于是,为了追求大气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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