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城与市
新鲜的,光靠进贡,似乎不够;乡民小人们虽然卑贱,也要零花钱,也想买点城里的好东西。城里的精品要出去,乡里的时鲜要进来,这就要“城乡互市”,也就要有“互市”的地方。这个专门用来做交易买卖的地方,就叫“市一。
毫无疑问,这种交易买卖,是必须一方迁就于另一方的。老爷大人们当然不会屈尊下乡去采购,他们的仆人也沾光不会屈尊,自然只能由乡里人进城来交易。乡里人原本“卑贱”,摆不起谱;乡里人又很“好奇”,愿意进城。何况,乡村广阔分散,也不便于集中贸易。所以,“市”便主要设在城的周边,成为城的附庸和派生物,以及沟通城乡的中介。它的地位,当然十分卑微。可见,城与市的高低贵贱之别,几乎可以说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一。
开始的时候,作为“城”之附庸和派生物的“市”,并不是什么社区,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场所。上古的商业,并非经常性的行为,或三日一市,或五日一市。这时,四方乡民纷纷赶来交易。交易的场所,就成为“市一。交易一结束,这个地方也就什么都不是。直到现在,我国许多乡镇还保留着这种习俗,叫做“赶集”。但后来,贸易成了经常性的行为,也有了专门从事贸易的商人,临时性的“集”就变成了常规性的“市”,不但供交易所用,也供商人居住,而且也和“城”一样,有了自己的“土围子”。于是,“市”便成了社区。
不过,这个社区,是不敢望“城”之项背的。围“城”的是“墙”,围“市”的则是“垣”。垣也就是矮墙,叫:“卑曰垣,高日墙。”城墙高大魁伟,里面居住着王公贵族、高官名士;市垣低矮简陋,里面充斥着工匠商贾、贩夫走卒。这样的两个社区,当然也就不可同日而语。甚至“市区”的位置,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中也有一定之规:或在城南,或在城北,总之是不能进人中心地段,只能卑贱地匍伏在“城”的脚下,仰“城”之鼻息而生存。但,卑贱的“市”好歹总算进了“城”。这样,“城”与“市”就终于合为一体,变成了“城市”。
然而进城之“市”却仍然保留着它的个性。这使我们一眼就能把“城”与“市”区分开来:城区的建筑是封闭型的,不是院落,就是高墙,要不然就是一张张紧闭的门。在这些院落、高墙和大门之间,留出的是仅供通行的道路。这些道路除了行走别无用处,因此只能叫“通道”,不能叫“街道”。市区中的街道却不同。它不但供人行走,更供人浏览。街道两旁的店铺,也都一律开放着自己的门户,敞开着自己的门面,以确保里面陈列的商品一览无余。只有在收市打烊以后,才会关上活动的门板,有的(如药铺)还随时可以叫开。当然,这些店铺也绝无封闭的围墙。相反,有的店铺门口还会搭起遮阳避雨的屋檐,或竹架苇席的凉棚,更加具有开放性。这就是“城”与“市”的区别,也是“街”与“路”的区别。所以,我们只能说“逛街”、“上街”、“赶街”(赶集)或“街市”,不能说“逛路”、“上路”、“赶路”、“路市”。“上路”、“赶路”是到别的地方去,“上街”、“赶街”才是去买东西。
事实上,城中之路不但是通道,也是界限。它们和院墙一起,把一个一个的圈子划分隔离开来。可以说,城区是由路和路旁的院墙构成的,市区则是由街和街边的铺面构成的。因为“市”乃因商业的需要而建立,所以市的名称总是表现出商业性,比如米市、菜市、肉市、煤市、花市、鸟市、骡马市等。它们也能用来做地名,比如北京就有菜市口、灯市口、东西花市大街和花市东斜街等。建“城”的需要却多半是政治性或军事性的。所以我们说起城来,便总是说京城、省城、县城,或冠之以地理、历史、文化的特征,如山城、江城、古城、新城、石城、龙城等等。城与市,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嗅!
其实,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