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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张怡微
    1

    我没有想到,我会在“山水堂”遇到小茂。那个地方被置换成江西菜馆前,是我们少年时期的乐园。如今的公园已经彻底转化成中年人跳舞的场所,算是上海奇景。全世界的公园、动物园,唯有中国是从早晨七点就开门,迎接各路阿姨爷叔们跳舞。无论他们的观众是自己,还是孔雀、河马、大象。

    小情侣们不再逗留公园。我们的乐园,我和小茂,就这样彻底被湮没了。

    公园中,再也看不到见证过我和小茂第一次亲吻的小学生了。彼时他们比我们还要兴奋。那些孩子,现在恐怕已经陆续变成了我们当过的那种纠结苦恼的高中生。这条放学路上,我们简直是看着他们从捧在手中的肉球一路疯长成少先队员。其实我一直很疑惑,那些孩子偷看我们时,不会被蚊子咬吗?那是多炎热的夏天,知了声嘶力竭。反正我那天亲完嘴回到家,腿上被咬了三十几个蚊子包。蚊子亲起人来,可比我和小茂要熟练多了。而往后我们的很多次,也都没有第一次那么耐心,任凭汗珠过境至对方面颊,一路免签。

    再然后,热火朝天的夏日就被切断了。

    我最后一次见小茂,我们大一。他刚做完手术,捧着一个抱枕,略微浮肿地坐在我对面。那时候,“山水堂”的所在还是一座红茶坊。大理石的桌面,放着一盏可以翻页,又能发出嘟嘟声的点单机。茶坊在我们心中,算是一个相对成人化的地方。软座沙发低矮,就好像塌了似的,小茂的膝盖刚好高过桌板,这令他的坐姿看起来很像篮球运动员。当然那是他所热爱的职业。凡是写到作文,《难忘的事》,他写篮球;《记一个有趣的人》,他写篮球队员;《记一件集体活动》,他写篮球队比赛。套不到篮球,他就什么都写不出。语文老师问他为什么写来写去只写一件事,他就抬头,嘴巴合不拢,尴尬成O形。额头上冒汗,沿着山水般起伏的面颊,流到脖颈、胸襟、肚皮……最后发出一个怪声:“啊?”

    即使刚经历大病痛,他也是高中时一样,愣愣地注视我,皮肤白得像棉花糖。可面对他,我还是有些怵,且暗自下决心,往后再也不要见他了。我快要搬家,从浦西到浦东,随母亲嫁过江,远得很,他又刚走过生死一线,都是一言难尽。最关键是,其实分手也就分手了,我总觉得背着男朋友去看他不太好。要不是他病了,我也不会和他见面。

    他见我沉静了许久,忽然说:“这次我是偷跑出来的。妈妈不让我出门。”而后他就精神病一样地笑了。我只得问他为什么逃出来还捧一个抱枕,他答非所问,说:“小洁,我身上又多一道疤了。”

    疼吗?我心想。“男人有疤好呀。”我却敷衍着答,假装他不过是经历一场伤风打喷嚏。“可是我以后不能再打篮球了。永远。”

    哎。永远。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永远”。我们不太使用这些夸张的词。但我觉得那个“永远”听起来挺摄人心魄,就像书里叫王若飞的那个人说一个什么词早就从他的字典里“抠”掉了,听起来像挖掉一颗坚硬的鼻屎一样疼痛。

    2

    小茂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我挺喜欢他,他也挺喜欢我。那时我们在新村附属的中学上学。他个子高,又一年四季穿着长裤。我甚至觉得他可能是一个残疾人,好像电影里的大兵,撩起裤腿,惊现一根钢铁支架。

    他的确是我的钢铁侠。

    有次我赶不及上课,一路飞奔,拐角处撞向他的胸脯,“砰”的一声闷响,邦邦硬。我眼冒金星,抬头望他,他淡定又不正经地说:“对不起郑小洁,我胸硬吧。”我心中默念一声“十三点”,头骨疼得要死,但很奇怪,我没想要他道歉。那年我们都初二,在学校里我不是漂亮起眼的女生,也没有被男孩子弹过胸罩带子,或往我的头发上扔难拔的苍耳。他是不起眼的男生,除了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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