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日本话不用学,三年后用不着”
,显然不对,今天就更不对了。2007年7月11日《环球时报》刊登文章《向日本人学做小事情》,说:“近来有媒体报道,在国外的多项调查中,日本的国家形象都名列各国前茅。”他们有礼貌,守信用,爱清洁,讲公德,犯罪率极低。据说,日本女人不怕走夜路。
如果说当年的两脚兽是少数,为什么东北各县几乎都少不了“万人坑”和惨案?——这话我已经说过几遍了?
1935年2月19日,《关东军司令官南次郎在省长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日本军官兵乃是天皇的军队,其使命是通过拨乱反正,张扬大义于全世界。”而共有5条的《军人敕语》的第2条,是军人应彬彬有礼。
军人非军人,在岛国日本可能是彬彬有礼的,搞“试胆训练”也没有对象,到中国就有了,就成了鬼子、两脚禽兽。用我很钦佩的那位日本作家五味川纯平的话讲,平时连大气都不敢出的男人,在战场上却敢奸污其他国家的妇女。然而,回国以后,他们依然还是那么老实,还是一个善良的丈夫、慈祥的父亲,依然那么彬彬有礼。
日本子不把中国人当人,中国人可是把日本子当人的。
1940年2月2日至3月19日,经中共吉东、北满两省委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东北抗日救国运动的新提纲草案》,说:“东北党今后应努力进行对日本移民及兵士作应有的宣传,特别指明以下几点:A.不虐待俘虏并经过宣传教育将其释放。B.赞助日本兵士及日本移民反抗天皇政府的革命行动。C.不无辜的杀害日本移民。D.公开的赞助中国解放运动的日本移民,在中国领土完整东北失地恢复以后,允许有侨居平等自由权利。”
1941年12月25日,《王明贵、王捷民关于三支队活动情况给三路军总指挥的报告》中,说:“关于日本劳动大众,我们也采取联合政策。比方平原游击时,在骆驼山捉日本修桥工人一名,给他传单向他宣传后就释放了。在二十六号释放采木日本工八十余名。”
这类报告,各地都有。
我们对于战犯和战后日本的政策,更是天下无双。
即便是三年困难时期,包括管教干部在内的中国人“瓜菜代”(用瓜菜代替粮食)、吃树皮(笔者一家及邻居都吃过),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战犯们依然享受“特供”。“凡是被关押时间已满5年以上者,如若战犯本人和妻子都希望,可以允许同居。”“对日本战犯一个不判处死刑,一个不判处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要极少数。”
体弱、患病及上了年纪的,应该优待,特殊照顾。而那些各方面都挺好的,也用得着“特供”吗?并不是因为当年只有他们才能吃大米,中国人吃大米就是“经济犯”,今天就不许他们吃细粮,而是实事求是。三年困难时期,多少人浮肿,多少上了年纪的人饿死,给他们个中国人的平均标准,或者稍高些,是不是就挺人道了?他们不是我们请来的客人,而是闯进来烧杀奸掠的强盗、刽子手!
起码,那些写到没写到的平顶山“照相”、老黑沟“洗大沟”、桓仁“填大江”的屠夫,无论属哪级战犯,都死有余辜。
1945年8月15日,蒋介石在重庆中央广播电台发表的《对日抗战胜利告全国军民及世界人士书》中,说:“我中国同胞须知‘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民族传统至高至贵的德性。我们一贯声言,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的人民为敌。今天敌军被我们盟邦共同打倒了,我们当然要严密责成他忠实执行所有的投降条款,但是我们并不要企图报复,更不要对敌国无辜人民加以侮辱。我们只有对他们为他的纳粹军阀所愚弄所驱使而表示怜悯,使他们能自拔于错误与罪恶。要知道,如果以暴行答复敌人从前的暴行,以奴辱来答复他们从前错误的优越感,则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