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文人自贱始无行
沈友与周瑜、鲁肃一样,陈述过“荆州宜并之计”,孙权也采纳了。然而沈友不同于周瑜、鲁肃,更名士风流,独立特行,“正色立朝,清议峻厉”,乃至于“为庸臣所譖,诬以谋反”。
孙权担心沈友“终不为己用”,便揪住会上发言批评那么一条小辫子,以“人言卿欲反”五字定罪,把沈友杀掉了。沈友时年29岁,裴注全文引《吴录》记载,不胜其惋惜。
沈友的遭遇,比魏延的遭遇更具典型性,也更带普遍性。在封建专制集权的社会结构当中,君临天下的帝王者流无论相对开明还是专断独裁,总是至高无上,唯我独尊,一切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倘若像献帝刘协、后主刘禅那样沦为傀儡,也会有一个曹操或诸葛亮似的实际最高统治者,代行帝王权力。文武臣属只要不是董卓或曹操,就得遵守基本的封建君臣关系,以君为纲,怀着尊崇、敬畏、感戴的心情,把尽忠守分作为最高的政治准则。在帝王眼里,不管臣属是何等人才,一概工具、用具而已。用具、工具统称“器”,如《易·系辞上》所说,“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帝王用人才历来讲究“用人如器”。古、今汉语都有“器重”这个词,词义为重视,其实就是从“器”的本义用具、工具引伸出来的。“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其实就是说刘备重视这个人才,把他视为一个颇为有用的人才工具。人才工具终究属于“器”,有用时或者喜欢时,可以当作宝贝;一旦无用了,不为己用了,或者不喜欢用了,随意闲置、抛弃或毁损,都在帝王一念之间。孙权对沈友正是这样做的,起先视之如宝贝,“礼聘”其人,“敬”重其言;一俟认定“不为己用”了,就听信谗言,“诬以谋反”,让其掉脑袋犹如割韮菜。“用人如器”的观念深层,隐藏着一条“铁血法则”:说你有“反骨”你就有“反骨”,没有也有;要你掉脑袋你必掉脑袋,不掉不行。这一条“铁血法则”贯穿历代封建王朝,因袭不变,非唯帝王们奉为天赋皇权,用得得心应手,抑且各级权势者也会逐层仿效,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施于不顺己意的人,就好比杨仪杀魏延那样。
将“铁血法则”加诸臣属,决非仅限于长了“反骨”一个由头,而是但凭权势者的“圣聪”独断。袁绍杀田丰,就不是因为后者对他怀有贰心,而是由于对他太忠,由忠而切谏,由谏而致祸。田丰其人为河北名士,天姿瑰杰,博览多识,权略多奇,“以王室多难,志存匡救”,接受袁绍“卑辞厚币”的礼聘,出任为别驾。他曾经献策,帮助袁绍讨平公孙瓒。建安五年(200)曹操攻袁绍,他又建议趁机袭击曹操的后方,“绍辞以子疾,不许”,痛惜失去了一次争霸中原的“难遇之机”。官渡之战前,袁绍要大举南下,田丰出来谏阻:“曹公善用兵,变化无方,众虽少,未可轻也,不如以久持之。将军据山河之固,拥四州之众,外结英雄,内修农战,然后简其精锐,分为奇兵,乘虚迭出,以扰河南,救右则击其左,救左则击其右,使敌疲于奔命,民不得安业;我未劳而彼已困,不及二年,可坐克也。
今释庙胜之策,而决成败于一战,若不如志,悔不及也。”袁绍非但不接受,反而因为“丰恳谏”而“怒甚”,给其加上“沮众(扰乱军心,削弱斗志)”的罪名,“械系”于大牢。结果官渡一战,袁绍果然大败。有人对田丰说,你的分析都应验了,“君必见重”。田丰却说:
“若军有利,吾必全;今军败,吾其死矣。”袁绍一回来,就对左右说:“吾不用田丰言,果为所笑。”下令杀掉田丰。一个忠心耿耿的杰出人才,就只为主子袁绍“内多忌害”,猜疑将会为其“所笑”,成为刀下冤死之鬼。
与袁绍相比,曹操之重用人才,超出不止一个档次。然而,“用人如器”,器重时确实推重,损毁时毫不手软,崔琰便是一个极突出的例子。崔琰其人志节高雅,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