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绞死松井石根
那些能抑制这些暴行的措施。在占领南京城前,他确实曾发布命令吩咐他的军队要检点自己的行为,而且后来出于同样的目的进一步发布了命令。但是众所周知这些命令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他自己一定也知道这一点。辩护方为其辩护说,那时他正在生病。但是在这些暴行发生的时候,他的疾病既没有阻止他履行军事指挥权,也没有阻碍他在城内发生这类暴行时访问该市达数天之久。他指挥着那支应对所发生事件负责的军队。况且他知道这些暴行,他既有权力,也有义务控制住他的军队和保护不幸的南京市民。他必须为他的渎职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1948年12月23日,松井石根在东京的巢鸭监狱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对于判处松井石根这样的甲级战犯绞刑,庭长韦勃当时在法庭上还代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委员会作了独立的长篇说明,指出:如果一个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一场战争是侵略性的,而又推动或参与这场战争,不论他的职务或地位的高低,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则可以减轻他们的战争责任。韦勃还特别强调:我们有理由认为,对那些挑起或发动战争的罪犯,以及由此积累的罪恶而言,死刑只是最低的惩罚。
庭长韦勃最后说:“尽管我不能说我支持已决定的所有判决最有可能达到惩罚的主要目的,但是我没有听到任何反对意见,而我自己不能说任何的判决是过重的或是过轻。”
中国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首席大法官梅汝璈先生在庭审后也直截了当地指出:“南京大屠杀无疑是二次世界大战日军暴行中最突出的一件,它的残酷程度在整个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暴行中或许仅次于纳粹德军在奥斯威辛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并对判决书作了自己的读解,他说:“法庭的语言是慎重的,估计是保守的。”然而仅此“可以看出日本兽军是怎样的穷凶极恶、无法无天,以及我数十万呻吟于敌寇铁蹄下的南京无辜同胞其命运是何等的黑暗悲惨!判决书上的这寥寥数语不啻是一幅活生生的‘人间地狱写真图’……”
历史早已在近70年前就为侵略中国、残害我无数人民的战犯下了不可更改的结论。今天的世界人民包括日本人在内,怎可忘却与无视?
松井石根被绞死并没有为审判画上句号。此时的中国首都南京,也在进行一场影响空前的大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