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绞死松井石根
江西,在我的家乡贵池所在的安徽省,据我所知,日本士兵犯下了同样的暴行。
日本人及其傀儡政府开设鸦片烟馆,允许公开出售鸦片及麻醉品。
日本人实施心理战恐吓中国百姓,割断他们与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美好、神圣事物的联系。就算是一名小孩写了点反对日本的东西,全家都要承担责任,都会被处决。即便有人说了一些稍微有些冒犯日本人的话,整个村子都会被彻底摧毁,村民被杀害。这样的事情我知道很多。发生在长江江北离南京不远的一个名叫天王树的村子里的惨剧就是这样的。
中国人无论何时,只要碰到日本士兵都必须鞠躬。如果他们做得不合日本士兵的意就会马上受到严惩,甚至会被杀掉。
我愿对以上陈述签名盖章,1946年4月6日。
以上证词由许传音当面向我陈述,然后由他写成书面材料并于1946年4月6日在南京当着我的面签名。
东京国际起诉部助理检察官 萨顿(David Nelson Sutton)
许传音首先起誓,于1946年4月6日提供上述陈述作为宣誓证词,并以其学识和信仰保证所述事实真实可信。
许传音和威尔逊这“一中一外”两位证人出庭作证的表现应该是基本完胜,这给向哲浚等中国法官和律师团以极大鼓舞。
紧接着出庭的是伍长德、陈福宝、梁庭芳等中国证人以及贝德士、约翰·马吉牧师。没有到庭的证人斯迈思、程瑞芳等十几份书面证据也被法庭采纳。
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最后韦勃庭长又用两天时间直接与松井石根进行了庭上质证。像所有的日本战犯一样,松井能推卸的推卸、能抵赖的就抵赖,但法庭是公正和代表正义的,最终法庭判处南京大屠杀首犯松井石根绞刑。
法庭对他的判决词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松井石根是日本陆军的高级将领,1933年被授予大将军衔。他在军队中有丰富的经历,包括曾服役于关东军和任职于参谋本部。虽然他与设计和执行阴谋者的密切关系表明他可能已意识到阴谋者的目的和政策,但是提交法庭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他就是个阴谋者。
他1937年和1938年确在军队服役,但这本身并不能说明他就是在从事侵略战争。为了证明根据第27项指控的罪名成立,诉讼方有责任提供能推断出他知道在进行战争犯罪的证据。但是目前还未做到。
1935年,松井石根被列入退役名单中,但1937年又被重新召回统领上海派遣军。当时他被任命为华中方面军总司令官。华中方面军包括上海派遣军和第十军,他指挥着这些军队,1937年12月13日占领了南京市。
南京在陷落前,中国军队已撤退,日军占领的只是一座未设防的城市。接下来就是日本军队对无助的平民实施的长时间的最恐怖的暴行。日本士兵犯下了集体屠杀、个人谋杀、强奸、抢劫和纵火等罪行。虽然日本目击者否认暴行的规模,但是来自不同国籍的中立目击者提供的相反的证据与不容置疑的谁应承担责任的证据却是压倒性的。这种无节制的犯罪开始于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城,直到1938年2月初才停止。在长达6~7周的时间里,数以千计的妇女被强奸,10万人以上被屠杀,难以计数的财产被抢劫和焚毁。在这些可怕事件的高潮期间,12月17日松井石根举行入城仪式并在城内住了5~7天。根据他自己的观察和属下的报告,他一定已经意识到了正在发生的事情。他承认他曾从宪兵和领事馆官员那里听说了他的军队的某种程度的非法行为。有关这些暴行的每日报告被递交给日本在南京的外交代表,并被转呈东京。法庭认为有充分的证据显示松井石根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