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变成邮票
四仔五仔都有。”
阿伟在深水做毒品拆家。玲玲跟了他,间中得帮他做带家,没有酬劳,至多有二百元车马费。但阿伟的家就是她“家”。
这天清晨七点半,她第三次带毒,身怀一百五十粒蓝精灵往旺角一家商场的猫公仔玩具店交货,被一早接获线报,目标在阿伟身上的CID截查,当场拘捕。
警方相信玲玲只是被哄骗的无知未成年少女。
但玲玲却坚决揽罪上身,极力维护。向搜身的女警道:
“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出得来行,当然要讲雷!”
警员摇头叹息,乳臭未干,扮得义薄云天,连口齿也不清,不求甚解。
一个阿sir问她:
“妹妹,什么是‘雷’?”
“‘雷’是义气!”
“我们上你‘家’搜查,姑爷仔已走了,他知道你揽上身那么多情吗?”
“我不后悔!”玲玲一脸凛然,“我为他死也肯!”
阿sir笑到奶茶也喷出来。
师姐带她去办手续。一边怒责:“父母亲人死光了?失忆?你自己美资格保自己……”
——忽然她见到一个人。
是阿健。他垂头丧气。
擦身而过,竟认不出当年的同学。对他暗恋得心痛的玲玲。
梦中情人阿健,那个足球队长,原来并非在怒海中被巨浪吞噬葬身异乡,让全校倾慕的女生心碎,那么悲痛浪漫。
阿健乘机借势逃学,失踪流浪揾真银,在街头卖翻版CD。CID逮着他,大人跟前,活像一只待宰的甩毛小鸡。
历尽沧桑的玲玲,想不到她的春梦破灭了,还那样滑稽。按捺不住,冲上去,噼啪!打了阿健两记耳光。所有人莫名其妙。
空袋中没有钱,她却如毒瘾发作般,非发泄一下郁闷不可,又去打个耳洞吧,天下之大,这是她唯一好去处。要求赊账。
师父阿ken见是熟客,道:
“可以赊一次,但不能再打了,若继续打下去,耳朵就变成一页邮票,可以一个一个撕下来寄信用。”
玲玲一笑:
“好呀,撕下一个来寄信吧。”
信?
寄给谁?
走在繁华都会,自己孤清一人。
谁?
最想最想,收件人是赋予她生命、血肉、悲喜的爸爸妈妈。妈妈几年没见了,街上偶遇还是认得的……但爸爸?“陈国强”被劈至支离破碎面目全非,在停尸间一点也人不出来。八岁的玲玲,一直以为是搞错了,这个僵硬的色彩缤纷的尸体不是爸爸!她还等他回来吃火锅。
她已忘记爸爸长得怎样了。努力想、想、想……好幸苦,想不出来,她忘了……
对着镜子,把耳边耳洞沿着小洞,撕下一个血淋淋的“邮票”,贴在信封的右上角,企图把信寄出。上面写: